約翰一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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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約翰一書 一5至7,一6注6

第九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一)

神聖的光
認識真理、經歷真理、並陳明真理
神聖之光的具體化身
神聖的真理
真理的意義

基督
那靈



第九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一)

 讀經:約翰一書一章五至七節。

 在這約翰一書的生命讀經中,我們需要在這裡插進幾篇論到神聖的光與神聖真理的信息。在這幾篇插進來的信息之後,我們將進一步看神聖交通的條件。

 神聖的光是神彰顯的素質。當神得著彰顯的時候,那個彰顯的素質就是光。神聖的真理是什麼?神聖的真理乃是神聖之光的流出。當神聖的光在我們裡面照耀時,這光成了神聖的真理,就是神聖的實際。這就是說,當神聖的光在我們裡面照耀時,我們就得著神聖的實際。我們也可以說,神聖的光帶給我們神聖的實際。

神聖的光

 約翰在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他在七節進一步說到光:『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指明,神聖的光是神彰顯的性質,素質,也是神聖真理的源頭。這神聖的光在神聖的生命裡照耀。因此,我們若沒有神聖的生命,就不會有神聖的光。

 約翰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在基督裡有神聖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神聖的光。所以,生命就是光。我們有了神聖的生命,也就有了神聖的光。

 藉此我們能看見三件相關的事:光、真理、生命。我們首先需要學習經歷這些事,然後學習怎樣將關於這些事的真理向人陳明。

認識真理、經歷真理、並陳明真理

 今天基督徒中間非常缺少對聖經真理的認識。有些人認識真理,但他們的領會相當膚淺。所以,主恢復的目標,乃是要恢復所有聖經的真理,所有聖經的實際。我們這些在主恢復裡的人,必須領悟一個迫切的需要,就是我們眾人都要對真理有完全的認識,對真理有經歷,並有技巧向人陳明真理。

 假定有一位在主恢復中的年輕人遭父母反對,那位弟兄不該被他的父母觸怒,也不該與他們爭辯。他該帶著美好的靈和令人喜悅的態度,向他的父母陳明真理。也許他去看他們的時候可以說,『爸爸,媽媽,讓我告訴你們,光是神彰顯的素質,而真理乃是這光的流出。你們不高興聽到這話嗎?這光在神聖的生命裡照耀,而神聖的生命就在耶穌基督裡;甚至基督就是生命。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當我們在這生命裡,我們就有神聖之光的照耀。然後,我們在這照耀下,就有真理。』這位弟兄的父母可能會接受他的話,也可能拒絕。但不論如何,他離開的時候,可能會說,『爸爸,媽媽,現在我需要走了。但我留給你們三顆『鑽石』─生命、光、真理。』

 許多基督徒熟悉聖經的名詞,卻可能不知道這些名詞的意義。你若問他們關於光、真理和生命的意思,他們可能回答,他們不知道這些是什麼意思。所以,我們需要能將關於這些事的寶貴真理向人陳明。今天主恢復中的需要,乃是我們都學習真理,經歷真理,並發展向人陳明真理的技巧。

 主的恢復乃是藉著真理而開展。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我們不是被一位有能力、令人著迷的講員吸引到主的恢復,我們乃是被真理吸引。我們因著聖經真理的陳明,被吸引到這條路上。例如,我認識一位弟兄,他被一個真理的陳明所吸引,就是聖經頭兩章,創世記一、二章,和末兩章,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怎樣互相呼應。至終,這位弟兄因著這個真理被主的恢復所得著。我所有的特會和訓練的目標,就是要陳明聖經的真理。

 我很高興看到我們中間有許多年輕人,渴望認識主話的真理。一段時間之後,這些年輕人就會在主的恢復中有用。目前十幾歲的青少年,至終會在傳播聖經真理的事上有用處。讚美主,祂給我們機會,在聖經的真理上受訓練!

神聖之光的具體化身

 我們已經看見,神聖的光乃是神彰顯的性質,是神聖真理的源頭,並且在神聖的生命裡照耀。現今我們必須接著來看,神聖的光乃是具體化身在耶穌這成為肉體的神裡面。因為主耶穌是神聖之光的具體化身,所以祂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裡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祂在約翰九章五節說了類似的話:『我在世界的時候,是世界的光。』那產生真理並在生命裡照耀的神聖之光,乃是具體化身在主耶穌這成為肉體之神的人位裡。這件事既深且奧,我願鼓勵你們禱讀這些經節,好摸著關於神聖之光這些事的實際。

神聖的真理

真理的意義

 約翰在一章六節說到神聖的真理:『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真理是什麼?要給真理下定義很不容易。我們可能認為,一章六節這類經節裡的真理是指健全或正確的道理。真理這辭中文的意思就是真實的道理。許多人對英文的truth(真理)一辭也有類似的領會,以為真理就是正確的道理,至少在聖經裡是這樣。

 在我們日常的談話中,我們對真理的領會可能稍有不同,認為真理的意思就是真實的事物,與虛假的事物相對。比如我們說,我們在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我們若要領會聖經裡真理的意思,就需要超越傳統並一般對真理的領會。傳統的看法認為,聖經裡的真理是正確的道理,這是不準確的;而一般對這辭所領會的含意也不該應用於聖經裡的真理一辭。

 真理的希臘文是aletheia,阿利提亞。我研讀這辭的時候,查閱了許多辭典和彙編。我特別得到基特爾的新約神學字典(Kittel'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中一篇論真理之文章的幫助。不僅如此,我也考慮新約裡所有使用aletheia或相關辭的經節。我研讀這些經節及其上下文,又查閱辭典和彙編之後,就得到一些關於新約中真理之意義的結論,這些結論摘錄在新約聖經恢復本,約翰一書一章六節論到真理的長注裡。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只看這個批注的頭一部分。

 真理,原文意實際(與虛空相對)、確實、真確、真實、真誠。這是約翰個人獨特的用辭,也是新約裡一個深奧的辭,指神聖經綸的一切實際,作神聖啟示的內容,由神的話傳輸並揭示。



 按照新約,真理首先乃是神,是光也是愛,成為肉體,作神聖事物─包括神聖生命、神聖性情、神聖能力、神聖榮耀--的實際,給我們得著,使我們享受祂作恩典,如約翰福音所啟示的。(約一1,4,14~17。)

基督

 第二,新約的真理是指基督,就是成為肉體的神,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二9,)好成為: (一)神與人的實際;(約一18,51,提前二5;)(二)舊約一切預表、表號、影兒的實際;(西二16~17,約四23~24;)(三)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如神聖的生命與復活,(約十一25,十四6,)神聖的光,(約八12,九5,)神聖的道路,(約十四6,)智慧,公義,聖別,救贖;(林前一30;)因此,基督是實際。(約十四6,弗四21。)

那靈

 第三,真理乃是那靈,就是變化形像的基督,(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17,十五26,)也是神聖啟示的實際。(約十六13~15。)因此,那靈是實際。(約壹五6。)

 現在我們能看見,新約中的真理是指神。真理乃是神這神聖的光和愛,成為肉體,作一切神聖事物的實際,給我們得著,使我們享受神作恩典。這就是說,這位神就是神聖事物的真理,實際,給我們得著。所以,我們需要得著神作實際,然後享受祂作恩典。因此,神聖的實際,事實上就是神自己。祂是一切神聖事物的實際。

 新約中的真理也是指基督這位成為肉體的神;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基督這位成為肉體的神,既是神格豐滿的具體化身,就是神與人的實際,舊約一切預表、表號、影兒的實際,以及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

 真理是什麼?實際是什麼?實際乃是基督這位成為肉體的神。實際乃是基督,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好成為神、人、預表、表號、影兒、以及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在舊約裡有許多預表、表號和影兒,基督乃是這些事物的實際。在聖經裡我們也讀到許多神聖、屬靈的事物,就如生命、光、智慧和公義。基督自己是這一切事物的實際。所以,我們讀到新約中『真理』或『實際』這辭時,我們需要領悟,這首先是指神,也是指基督。

 我們已經指明,在新約中,真理是指那靈,就是變化形像的基督,也是基督和神聖啟示的實際。為這緣故,約翰在約壹五章六節說,『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真理。』

 我們透徹研究新約中真理的意義,實在很值得。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已經簡要的指出:真理,實際,乃是神、基督和那靈。在下篇信息中,我們要照著神的話,繼續看真理的其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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