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神聖的行政 二1~三16
一 神對假教師的審判 二1~3
第 二 章
2:1 1從前在百姓中有假申言者,照樣,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教師,2偷著引進毀壞人的3異端,連買他們的4主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5毀壞。
【注1】 使徒在一章向信徒陳明神聖生命豐富的供備,以及神聖真理照亮的光照,因而供應他們,使他們能維持生命,並預防背道的毒素。接著,他在本章忠誠的向他們指出,背道可怕的內容及其駭人的結果,以警告他們。這警告與猶4~19者,是非常相近的平行語。
【注2】 或,偷運進來。直譯,從旁引進,自一邊引進。指引進新的題目,是聽者還未預備好接受的。這裡指出假教師隨著真實的教訓,從旁引進他們虛假的教訓。
【注3】 原文意,(道理上)意見的選擇,與平素所接受的不同,乃是「與真理完全不同的自擇道理,」(Alford,阿福德,)因而造成分裂,產生派別。原文這辭也用於徒五17,十五5,二四5、14,二六5,二八22,林前十一19,加五20;其形容詞用於多三10,譯為分門結黨的。這裡是指假教師、異端者所引進虛假、異端的道理,就像今天摩登派的道理。
【注4】 直譯,主人。這含示主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彼得時代的假教師,像今天背道的摩登派一樣,不承認主為主人的身位,並主藉以買回信徒的救贖。
【注5】 彼得在本書信用了三個不同的希臘字,說到在神行政審判下背道的結果:
(一)apollumi,阿波陸秘,表明徹底毀滅;其中間式指滅亡,如三6者。這裡的思想不是滅絕,乃是毀壞,虧損;不關乎存在,乃關乎福樂。在太十28,二二7,可十二9,路十七27、29,約三16,十28,十七 12,林前十9~10,林後二15,四3,帖後二10,猶5、11,本辭更多揭示神行政的審判。在三9,本辭指神行政管教的刑罰。
(二)apoleia,阿波利亞,與apollumi同源,指虧損,(不關乎存在,乃關乎福樂,)毀壞,毀滅或(肉身、屬靈或永遠的)沉淪。在二1(二次)、3,三7、16,譯為「毀壞。」同樣的辭指神各類審判不同的結果。(見彼前一17注2二段。)在二1、3,三7,約十七12,羅九22,腓一28,三19,帖後二3,啟十七8、11,本辭指永遠的沉淪。在三16,(見注4,)來十39,(見注2,)本辭指神行政管教的刑罰,而非永遠的沉淪。在太七 13,提前六9,本辭指用於任何事例的原則。
(三)phthora,弗掃拉,指敗壞以致毀壞,與敗壞同來的毀壞,藉敗壞以毀壞,包括道德、魂和身體的。本辭在一4,二19譯為「敗壞,」在12節譯為「毀壞」和「正在敗壞。」其動詞形式,用在12節,為未來被動式,譯為「必遭毀壞;」在猶 10為現在被動式,譯為「正被敗壞。」本辭的意義可進一步見於羅八21,林前三17與注1,注2,十五33,林後七2,十一3,加六8,啟十一18,十九 2。
2:2 也有許多人將要1隨從他們的邪蕩,叫2真理的路因他們的緣故被譭謗;
【注1】 直譯,緊緊跟隨。
【注2】 即基督徒按著真理生活的途徑;這真理乃是新約內容的實際。(提前二4,三15,四3,提後二15,18,多一1。)這途徑按其各種美德有其他的名稱,如正路、(15與注1,參來十二13、)義路、(21與注,太二一32、)平安的路、(路一79,羅三17、)救人的道路、(徒十六17、)神的道路、(太二二16,徒十八26、)主的道路、(約一23,徒十八25、)這道路;(徒九2,十九9,23,二二4,二四22;)並被譭謗為異端的道路。(徒二四 14。)
2:3 他們因著貪婪,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1審判,2自古以來就不鬆懈,他們的3毀壞也必4速速來到。
【注1】 頭一封書信強調神行政的審判,(彼前四17~18,)本書信繼續強調這事。在神的行政下,墮落的天使被捉拿並拘留著等候審判;(4;)洪水世代以及所多瑪、蛾摩拉二城,也都受了審判。(5~9。)但神要對新約的異端者特別施與嚴厲的審判。(10。)在諸天和地給火焚燒的日子,所有不敬虔的人都要受審判遭毀壞。(三7。)為這緣故,公義聖別的神已經從祂自己的家人,就是信徒身上,起首施行祂行政的審判。見彼前一17注2二段。
【注2】 即從古時,如4~9節所說明的。
【注3】 見1注5第二點。
【注4】 直譯,不打盹。
二 神對天使和人的審判 二4~9
2:4 就是1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反而把他們丟在2他他拉裡,交在幽暗坑中,拘留著3等候4審判;
【注1】 指墮落的天使,(見彼前三19注2,啟十二4注1,)照本章所記史實的次序,他們是宇宙中首先墮落的。
【注2】 即幽暗的深坑,如同監獄將墮落的天使拘禁在其中。見彼前三19注3。
【注3】 或,直到。
【注4】 即大日的審判,(猶6,)可能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要執行在所有的死人和鬼身上,也可能執行在墮落的天使身上。(啟二十11~15。)所有在撒但背叛中與他聯結的天使、鬼和世人,在他們邪惡的首領受到審判並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0)之後,也要立即在同一時候、同樣的受審判,且有同樣的結局。他們也要被扔在火湖裡。這是合乎邏輯的。見彼前一17注2二段。
2:5 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界,卻保守了傳揚1義的挪亞一家2八口;
【注1】 是義的、敬虔的,或是不義的、不敬虔的,在神行政的審判裡是非常重要的。(5~9。)義的,就是在神面前與人是對的;敬虔的,就是在人面前是彰顯神的。這是挪亞和羅得所過的生活,這使他們免去神照祂的義所施行的行政審判。
【注2】 直譯,第八個人。指八人中的一人。
2:6 又判定了所多瑪、蛾摩拉的罪,將二城1毀滅,焚燒成灰,給那些想要2過不敬虔生活的人立為鑒戒;
【注1】 或,傾覆。
【注2】 即不從神的旨意,只從人的情慾,在肉體裡生活;隨從外邦人的心意,(彼前四2~3,)並過虛妄、不敬虔的生活。(彼前一18。)
2:7 只搭救了那常為1不法之人的2淫行抑鬱的義人羅得;
【注1】 不法,即無原則的,原文與8節者不同。這裡的不法之人,特指那些違反本性和良心之律的人。
【注2】 見6注2。
2:8 (因為那義人定居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不法的行為,他的義魂就天天感到痛苦。)
2:9 主知道搭救1敬虔的人脫離試煉,把2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3等候4審判的5日子;
【注1】 指那些像挪亞和羅得(5,7)過敬虔生活的人,與過不敬虔生活的人(6)相對。
【注2】 指那些隨從不法之人的淫行,過不義生活的人,像挪亞時代以及所多瑪、蛾摩拉城的人。(5~7。)
【注3】 或,直到。
【注4】 見彼前一17注2二段。
【注5】 指白色大寶座之末後審判的日子。(見三7注5,二4注4,猶6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