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三一神完全的救恩及其結果 一3~25
一 父的重生─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就是存留在諸天之上,並備妥要在末時顯出的基業 3~9
1:5 就是你們這1因信2蒙神能力3保守的人,4得著所預備,在5末後的時期要顯現的救恩。
【注1】 神的能力是我們蒙保守的因由。信是其次的憑藉,藉此神的能力有效的保守我們。
【注2】 直譯,在神的能力裡蒙保守。所以是蒙神能力保守。
【注3】 軍事用語。直譯,派兵駐守。
【注4】 原文這裡用了三個辭,說到我們將來的救恩:因、蒙、得著。「因」是指憑藉,「蒙」是指因由,「得著」是指結果。
【注5】 指主再來的時候。(7。)
1:6 在1那時期你們要歡騰,儘管目前在諸般的2試煉中,或許必須暫時憂愁,
【注1】 指5節末後的時期。
【注2】 指成為試煉的苦難,以試驗品質。本書的目的是要堅固並加強受苦的信徒,他們已經被神揀選,藉著那靈從世界聖別出來歸與神,蒙基督救贖的血所灑,並由父神重生,有活的盼望,要得著為他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1~4。)但他們仍是客居在這地上的寄居者,(1,17,二11,)在他們客居時,苦難是無法避免的。苦難是神用來試驗並試煉他們的信心,(7,)要看他們在因行善而受苦的事上,是否跟隨基督。(二19~23,三14~18。)苦難也用來叫他們用抵擋肉體的心思,武裝自己,使他們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而活,(四1~2,)使他們有分於基督的苦難,在祂榮耀顯現時可以喜樂,(四12~19,)使他們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五1,)並且使他們得成全、堅固、加強並立定根基,得享神所呼召他們進入的永遠榮耀。(五8~10。)這完全是在神的行政下,使神能審判祂所揀選的人,(17,)好從祂自己的家起首施行審判。(四17。)因此,本書也可視為論到神行政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