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召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四 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六10~20
6:18 時時在1靈裡禱告,並2盡力堅持,在這事上3儆醒,且4為眾聖徒祈求,
【注1】 指我們重生、有神的靈內住的靈,可視為調和的靈,就是我們的靈與神的靈調和的靈。在禱告中,我們所該用的主要機關,就是這靈。
【注2】 要保持禱告的生活,我們需要盡力堅持,經常、持久的留意。
【注3】 我們需要為這禱告的生活儆醒,警戒。
【注4】 這指明我們需要特別為眾聖徒禱告。
6:19 也替我祈求,使我在開口的時候,有1發表賜給我,好放膽2講明3福音的奧秘,
【注1】 或,話語,言辭,口才。
【注2】 直譯,使(人)知道。
【注3】 福音的奧秘,就是基督與召會,為著成就神永遠的定旨。(五32。)見羅十六25與注4。
6:20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1鎖煉的2大使,)使我帶著鎖煉,照我所當講的,放膽講說。
【注1】 指一種成對的鎖煉,將囚犯和看守的人鎖在一起。
【注2】 大使乃是受特權所差,去接觸某些人的。這裡含示使徒受神─宇宙最高的權柄─所差,去接觸某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