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經文及註解:以弗所書 六16~17及注

第六十五篇 神全副的軍裝(二)

壹 信的盾牌
貳 救恩的頭盔
三 那靈的劍



第六十五篇 神全副的軍裝(二)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看見神軍裝的頭三項:腰帶、胸甲和鞋。腰帶與真理有關,胸甲與義有關,鞋與和平有關。我們已經看見,真理(實際)乃是神彰顯在我們的生活裡,作我們的標準、模型和原則。義乃是基督在我們的享受和經歷中,成為我們良心的遮蓋。如果我們在生活中有真理,我們就必定有義作我們的遮蓋。聖經啟示,義產生和平;這乃是對神並對人的和平,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和平。所以,有腰帶、胸甲和鞋,就是有真理、義、以及和平。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活出神時,我們就被作我們義的基督所遮蓋,也有和平作我們穩固的根基。這樣我們就預備好與仇敵爭戰。

壹 信的盾牌

 十六節說,『此外,拿起信的盾牌,藉此就能銷滅那惡者一切火燒的箭。』我們需要真理束腰,義遮蓋良心,和平覆腳如鞋,並需要信保護我們全人如盾牌。我們若憑那是實際(真理)的神而活,我們就有義,(四24,)義又產生和平。(來十二11,賽三二17。)有了這些,我們就很容易有信作盾牌,抵擋那惡者火燒的箭。基督是這樣之信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來十二2。)我們若要在爭戰中站立得穩,就需要神的軍裝這四項的裝備。

 信的盾牌不是給我們穿上的,乃是給我們拿起的,為著保護我們,抵擋仇敵的攻擊。信是在真理、義與和平之後。我們在生活中若有真理,有義作我們的遮蓋,且有和平作我們的立足點,我們就自然而然的有信。這信是安全的保護,可以抵擋仇敵火燒的箭,兇猛的攻擊。

 現在我們要仔細來看信的盾牌。我們的信,當然不是相信自己的能力、力量、功績或美德;我們的信必須是相信神。(可十一22。)神是真的、活的、應時的、且便利的,我們需要相信祂。

 我們也應該相信神的心。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認識神和神的心。神對我們的心總是好的。不管我們身上發生什麼事,或有什麼苦難,我們總要相信神的心是好的。神沒有意思要懲罰我們、傷害我們、或叫我們受虧損。

 我們該相信神的心,也該相信神的信實。我們會改變,但神永不改變。正如雅各書一章十七節所說,『在祂並沒有…轉動的影兒。』不僅如此,祂也不能說謊,(多一2,)祂對自己的話總是信實的。

 神不僅是信實的,也是有能力的。所以,我們需要信神的能力。保羅在以弗所三章二十節宣告,『神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我們的信還有一面,就是相信神的話。神受了約束,要成就祂所說的一切。祂越說話,就越要負責成就祂自己的話。我們能告訴祂說,『神,你已經說了,你寫出的話已經在我們手中。主,你受了約束,要成就你的話。』為著神信實的話,阿利路亞!

 我們也必須相信神的旨意。神是有計劃的神,所以祂有一個旨意。祂對我們的旨意總是積極的。因此,不論何事臨到我們,我們都該不顧到我們的快樂或我們的環境,只顧到神的旨意。我們的環境會改變,但神的旨意永不改變。

 不僅如此,我們必須相信神的主宰。因為神是主宰一切的,祂絕不會錯。在祂的主宰權柄下,連我們的錯誤也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若不是神的主宰權柄允許我們犯錯,我們就不可能犯錯。(然而,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故意犯錯。)當我們有錯的時候,我們需要悔改,但是不需要懊悔,因為懊悔表示我們缺少信心。我們為了過犯或錯誤悔改後,必須仍然運用信心相信神的主宰權柄。若不是祂的主宰權柄允許我們這麼作,我們不可能犯錯。因此,我們不需要懊悔。

 我們都需要完全相信神,相信神的心,相信神的信實,相信神的能力,相信神的話,相信神的旨意,並相信神的主宰權柄。我們若有這樣的信,撒但火燒的箭就不能傷害我們。

 火燒的箭就是撒但的試誘、題議、懷疑、問題、謊言和攻擊。在使徒時代,打仗的人使用火燒的箭;使徒用這個說明撒但對我們的攻擊。每一個試誘都是欺騙,都是虛假的應許。火燒的箭包括魔鬼給我們的題議。我們早上醒來時,撒但常向我們題議。因這緣故,我們早晨頭一件事就是需要進到主的話裡。我們若不在主的話裡,就沒有遮蓋以抵擋魔鬼的題議。懷疑和問題也是撒但火燒的箭。你有沒有注意到,問號看起來很像一條蛇?撒但問夏娃說,『神豈是真說…?』(創三1。)當魔鬼這樣問我們時,我們的反應應當是逃跑,一點也不要和他說話。許多時候撒但用謊言攻擊我們。但是信的盾牌保護我們,抵擋這些火燒的箭。

 魔鬼火燒的箭臨到我們,乃是把一些思想注射到我們的心思裡。這些思想好像是我們自己的思想,實際上乃是撒但的。我總以為這樣的思想是我自己的,後來我才發現它們是來自撒但。我有這樣的發現,是因為我雖然決定不再接受這樣的思想,它們還是一直的臨到;我就曉得這些思想不是我的,乃是撒但的。在那時之前,我的作法是為著這一切的思想向主認罪。如今我拒絕認這些罪。然而,也許有些人認為,即使這些思想是從撒但來的,但它們能注入我們裡面,乃因我們是邪惡的。不要信這個;反而你應當說,『主,我是墮落的,但我是在你的潔淨之下。撒但,這個思想是你的,你必須負責。我不擔這個責任。』然而,有些人由於良心的過敏,不斷的為撒但所造成的事情認罪。絕不要為撒但用詭詐所注射到你裡面的思想認罪。

 要叫信心得保衛,抵擋撒但火燒的箭,我們需要一個正確的靈,同著無虧的良心。然而,信心主要不在我們的靈裡,也不在我們的良心裡,乃在我們的意志裡,就是我們心中最強的一部分裡。新約說,我們心裡信。(羅十10。)按照我們的經歷,這在我們心裡的信,主要與我們意志的操練有關。一個意志像水母一樣的人,無法有剛強的信心。雅各書一章六節告訴我們,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意志游移不定。因此,我們若要有信心,就需要運用我們的意志。

貳 救恩的頭盔

 保羅在十七節上半繼續說,『還要…接受救恩的頭盔。』這是為著遮蓋我們的心思、思想,抵擋那惡者射到我們裡面的消極思想。這樣的頭盔,這樣的遮蓋,乃是神的救恩。撒但把威嚇、憂慮、掛慮和其它叫人軟弱的思想,注射到我們的心思裡。神的救恩就是我們抵擋這一切所拿起的遮蓋。這樣的救恩,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經歷那拯救的基督。(約十六33。)

 撒但火燒的箭乃是透過我們的心思臨到我們的。因此,正如我們的良心需要義的胸甲,我們的意志需要信的盾牌,照樣我們的心思也需要救恩的頭盔。我們需要真理、義、和平、信,然後是救恩。義產生和平,和平給我們立場得著信,然後信帶進救恩。不要把救恩的頭盔和信的盾牌分開。盾牌保護我們的前面,頭盔保護我們的頭部。盾牌和頭盔是一起作用的。

三 那靈的劍

 保羅在十七節也說到『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在神軍裝的六項中,惟有這一項是為著攻擊仇敵的。我們用劍砍碎仇敵。然而,我們不是先拿劍;我們必須先束上腰帶,穿上胸甲和鞋子,然後拿起信的盾牌和拯救的頭盔。這樣,當我們完全受到保護,並有救恩作我們的分時,我們才能接受那靈的劍。

 十七節清楚指明,那靈就是神的話。那靈和話都是基督。(林後三17,啟十九13。)基督作那靈與話,能供我們進攻的劍,殺敗我們的仇敵。若是我來寫這一節,我會說,『神話語的劍。』但保羅說,『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這裡的劍是那靈的劍,還是話的劍?大多數人認為保羅說,劍就是話,而由那靈來揮動這劍。我多年來也是這樣領會這一節。我以為使用劍的是那靈,不是我。換句話說,照這樣的領會,劍就是話,而用劍擊殺仇敵的乃是那靈。我從年輕時就受教導說,那靈幫助我們使用神的話作為劍。但這裡的意思不是這樣。正確的意思乃是,那靈就是劍本身,不是用劍者。神的話也是劍。劍是那靈,而那靈就是話。這裡我們有劍、那靈和話三者,這三者乃是一。

 在本篇信息中,我主要的負擔乃是這件事。話就是聖經。但如果這話只是印出來的字句,就不是那靈,也不是劍。十七節的『話』,原文是rhema,雷瑪,就是那靈在一切情況下,所說實時的話。當log os,婁格斯,聖經中常時的話,成了實時的『雷瑪』時,這『雷瑪』就是那靈。成為那靈的『雷瑪』,就是砍碎仇敵的劍。比如,我們也許對某一經節一讀再讀,它仍然是『婁格斯』─字句的話。這樣的話不能殺死任何東西。但有一天這經節對我們成了『雷瑪』,就是應時、實時、活的說話,那時這『雷瑪』就成了那靈。因此,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原文在這裡也用『雷瑪』。實時、應時的話乃是那靈;這樣的話就是劍。因此,劍、那靈和話,三者乃是一。不僅如此,使用這劍擊殺仇敵的,不是那靈,乃是我們。

 在我們基督徒的經歷中,話與那靈必須一直是一。我們若說接受了那靈,卻沒有接受話,這全然是虛假的。我們若沒有接受話,就不可能有那靈。在我的經歷中,我接受那靈多半是經由話來的。當我很活的接觸話時,話對我就成了那靈。然而,有些人接受聖經,卻沒有那靈。這也不對。那些想要種花的人,需要種子,也需要包含在種子裡的生命。把種子裡的生命與種子本身分開是不可能的。我們要有生命,就必須接受種子。話與那靈的關係,就像種子與生命的關係一樣。我們必須兩者都有。主耶穌是那靈也是話。祂並非僅是那靈而不是話,也並非僅是話而不是那靈。

 因為祂是話,也是那靈,所以祂給我們造了心思可以領會,也造了靈可以接受。當我們就近聖經時,我們要運用我們的心思和我們的靈。我們藉著讀經運用心思,藉著禱告運用靈。因為我們需要讀經,也需要禱告,所以我們應當禱讀主的話。我能見證,藉著禱讀,我的靈變為剛強,並且預備好吞吃仇敵。我不僅運用我的靈,也運用我的心思來思想主的話。比如,我也許問說,為什麼四章題到恩典和實際(真理),五章題到愛與光。我也為此禱告。我的靈越藉著禱讀得加強,我就越渴望使用那靈的劍擊殺仇敵。在我的說話中,我有一把劍用來砍碎仇敵。

 神全副的軍裝,有真理、義、和平、信與救恩。末了有雷瑪(話),就是那靈,也就是劍。這是我們用來進攻仇敵的攻擊武器。當我們有了神全副的軍裝,包括劍在內,我們就不僅蒙保護,也預備好與仇敵摔跤。藉著有真理、義、和平、信與救恩,我們就得裝備、夠資格、得加強、並得加力,在屬靈的爭戰中能以揮劍。這樣仇敵就要被我們的劍砍碎,被我們擊殺了。

 當我們從事屬靈的爭戰抵擋仇敵時,我們不用花招、技巧或政治手腕。我們惟一的武器乃是那靈─話,就是劍。我們不用技巧;我們揮動那靈的劍。我們用真理束腰,我們的良心被基督作我們的義所遮蓋。然後,我們有和平作我們穩固的根基。我們能向全宇宙誇口:我們與神、與人都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站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平之上。不僅如此,我們還得著信之盾牌的保護,並蒙受救恩之頭盔的防衛。因此,當我們禱讀主話時,每句話都成了『雷瑪』,就是砍碎仇敵的劍。這樣,勝利就是我們的。我們不僅征服仇敵,擊敗仇敵,並且擊殺他,甚至把他砍碎。這就是穿上神全副的軍裝,從事屬靈爭戰的意思。召會必須是這樣一個有裝備、能爭戰、並且得勝的召會,以擊殺神的仇敵。

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