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召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一 在基督身體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16
1 保守那靈的一 1~6
第 四 章
4:1 所以1我這在主裡的2囚犯勸你們,3行事為人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配,
【注1】 本節是三1的重複,而三1是使徒在四至六章勸勉的開始。這指明三2~21全是插進的話。見三2注1。
【注2】 見三1注2。保羅在三1說,他是基督耶穌的囚犯;但在這裡說,他是在主裡的囚犯。在主裡的囚犯比主的囚犯意義更深。保羅是這樣的囚犯,乃是那些行事為人要與神的呼召相配之人的榜樣。
【注3】 本書可分為兩大段。第一大段由一至三章組成,啟示召會在諸天界裡、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第二大段由四至六章組成,囑咐我們關乎召會在地上、在聖靈裡該有的生活與職責。基本的囑咐,乃是要我們的行事為人與所蒙的呼召相配,這呼召就是一3~14所啟示、那賜給召會之福分的總和。在召會中,在三一神豐盈的祝福下,聖徒的行事為人該與父的揀選和預定、子的救贖、以及那靈的蓋印並作質相配。因此,我們在四至六章可以看出,一面是召會應有的生活,另一面是召會應負的職責。
4:2 凡事1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裡彼此擔就,
【注1】 卑微是留在低微的地位上,溫柔是不為自己爭什麼。我們對待自己該有這兩種美德。恆忍是忍受錯待,我們對待別人該有這種美德。藉著這些美德,我們彼此擔就(不是彼此寬忍),也就是說,我們不棄絕那些麻煩的人,乃在愛裡擔就他們。這乃是生命的彰顯。
這些美德在我們天然的人性裡是看不到的,只有在耶穌的人性裡才有。保羅在3節說到那靈的一之前,先在這裡題到這些美德,指明我們要保守那靈的一,必須有這些美德。這含示在聯結的靈裡,有變化過的人性,就是被基督復活生命變化過的人性。
4:3 以1和平的聯索,竭力2保守那靈的3一:
【注1】 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廢掉因規條而有的一切分別,藉此,祂已為祂的身體成就了和平。這和平該成為聯索,將眾信徒聯結在一起。這和平的聯索是十字架工作的結果。當我們留在十字架上,我們和人中間就有和平。這和平成了我們的聯索,使我們藉此保守那靈的一。
【注2】 或,防衛,守衛以保護。那靈的一,就是那靈自己。保守那靈的一,就是保守那賜生命的靈。我們的行動若離開了那靈,就是分裂的,就失去了一。我們若留在賜生命的靈裡,就保守了那靈的一。
【注3】 我們要行事為人與神的呼召相配,有正確的身體生活,需要先顧到一。這對基督的身體重大且緊要。嚴格的說,一與聯合不同。聯合是許多人聯在一起,而一乃是那靈這一在信徒裡面的實質,使我們眾人成為一。這一乃是一個人位,就是那是靈的基督自己,住在我們裡面。這好比電在許多燈裡面,使這些燈在照耀時成為一。在燈的本身,它們是分開的;但在電裡面,它們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