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第 三 章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1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竟迷惑了你們?
【注1】 十字架是神在祂經綸中作為的中心。在本書裡,保羅將岔到律法去的信徒帶回到十字架,鼓勵他們觀看釘十字架的基督,使他們永遠不再岔到律法去。本書在一4,二19~21,三13,五24和六14,給我們看見基督釘十字架的透徹景象。
基督的釘十字架,指明律法一切的要求,都因祂的死得了成就;並指明基督藉著祂的死,已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使這生命能在祂的復活裡,分賜到我們裡面,將我們從律法的轄制下釋放出來。在福音的話語中,這事已經完全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他們怎能忽略這事而受迷惑,退回到律法去?真是無知!
3: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1接受了那2靈,是本於3行律法,還是本於3聽信仰?
【注1】 信徒一信入基督,就接受了那靈。我們若認為基督與那靈是分開的,乃是嚴重的誤解。在重生時,我們信入了基督,也接受了那靈,受了祂的印記。(弗一13。)在那一刻,一種生機的聯結髮生了,我們就被接枝到三一神裡,(羅十一17,)得著那靈作憑質,(弗一14,)作福音終極的福。(14。)而後,接受那靈乃是一生之久、繼續不斷的事。神將那靈繼續不斷的供應我們。(5。)
【注2】 加拉太人藉著聽福音,相信了釘十字架的基督,但他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進到信徒裡面的是那靈。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祂是基督;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祂是那靈,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終極的福。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乃是本於聽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
在本書頭二章,有基督在神聖的啟示中,作為神經綸的中心;在後四章,有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使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三,)從神而生,(四,)憑這重生的生命行事為人,(五,)並以神聖的定旨為我們的目標。(六。)因此,我們得以不斷享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5上。)
【注3】 在神舊約的經綸裡,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23;)在神新約的經綸裡,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與肉體有關,(羅七5,)倚靠肉體的努力;肉體是「我」的顯出。信仰與那靈有關,信靠那靈的運行;那靈是基督的實化。在舊約裡,「我」和肉體在守律法上,擔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約裡,基督和那靈接管了「我」和肉體的地位,信仰頂替了律法,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憑著肉體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觀念的黑暗裡,結局是死和苦惱。(羅七10~11,24。)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是神啟示的路,在神啟示的光中,結果是生命和榮耀。(羅八2,6,10~11,30。)因此,我們必須寶貴聽信仰,不寶貴行律法。我們是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而活基督。本章7、8、9、11、12、23、24、25節所說的信,都是指這信仰。(見一23注3。)
3:3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1靠2那靈開始,如今還1靠2肉體成全嗎?
【注1】 靠那靈開始,就是靠信基督;靠肉體成全,就是靠行律法。(2。)
【注2】 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乃是屬於生命。肉體,就是我們墮落的人,乃是屬於罪和死。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卻想靠肉體成全。我們既靠那靈開始,就當靠那靈成全,與肉體毫不相干。二20說到基督和「我」的對比,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那靈就是基督,肉體就是「我。」從三章至本書信末了,那靈乃是在我們生命經歷裡的基督。在啟示中的是基督,在經歷裡的是那靈。
在本卷書信中,肉體始終是被定罪、被棄絕的;(一16,二 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從三章起,每章都將肉體和那靈作對比。(3,四29,五 16~17,19,22,六8。)肉體是墮落、三部分組成之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肉體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試驗;那靈乃是本於信所接受並享受的。神的經綸將我們從肉體救到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三一神豐富的福。這無法憑著守律法的肉體作到;惟有憑著本於信接受,並藉信經歷的那靈,才能作到。
3:4 你們1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注1】 他們遭受逼迫,是因他們信基督,這信將他們從猶太宗教和外邦習俗轉向基督。
3:5 這樣,那1豐富供應你們那2靈,又在你們中間3行異能的,是本於4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注1】 原文意完滿、全備、大量的供應。見腓一19。在神一面,祂豐富的供應那靈;在我們一面,我們接受那靈。神供應,我們接受。這種奇妙的神聖傳輸,天天都在發生。我們向這屬天的傳輸敞開,接受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供應的路,乃是藉著運用靈禱告並呼求主。
【注2】 指包羅萬有、復合的靈,如出三十23~25復合的膏所預表的。這就是約七39所說的那靈,也就是在復活裡分賜生命的基督。對於在神新約經綸裡的信徒,這靈乃是全備的供應。這完全不是本於行律法,乃是本於信那被釘並得榮的基督。
【注3】 行,直譯,運行。
【注4】 神的仇敵撒但想要阻撓神的經綸,就利用神為著祂的定旨暫時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祂的經綸岔開。當律法被用以激動人墮落的願望,想要藉著守律法高抬自己,好得著自己作成的義,這時,律法就被誤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