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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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羅馬書 羅四1至25及注(讀5~16節的註解)

第七篇 稱義主觀的經歷(一)

在稱義裡經歷神
神稱義的目的
主觀經歷稱義的結果



第七篇 稱義主觀的經歷(一)

在稱義裡經歷神

 羅馬四章是很深的一章,我們不該只是膚淺的領會。我們若進入本章的深處,就會看見其中啟示,那充分、活的稱義,是神更深的工作,呼召墮落的人離開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帶他們歸回祂自己。神創造人是為著祂自己,並歸給祂自己。然而,人墮落了。人墮落的意思,就是人因著那不是神的事物而離開神。人原是受造歸給神的,卻墮落離開神,歸向其它的事物。事物好壞並不要緊,只要不是神,並使人離開神,就構成墮落。在神的稱義裡,神呼召墮落的人離開一切,歸向祂自己。所以,神呼召亞伯拉罕時,沒有告訴他該往那裡去,因為祂的心意是要帶亞伯拉罕歸向祂自己。亞伯拉罕的心必須時時刻刻,一步一步的緊聯於神。他必須為著每個行動信靠神,一刻也不離開祂的同在。換句話說,亞伯拉罕必須與神是一。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以後,就訓練亞伯拉罕相信祂。我們看過,相信神的意思就是信入神,並使我們自己與神成為一。在這樣的信裡,人承認他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也一無所能;他贊同他必須被了結。因此,相信神的意思是了結自己,並讓神成為我們這人,讓神成為我們所該是的一切。從我們起初相信祂的時候,我們就該一無所是。我們該完全被了結,並讓神在我們裡面作一切。這是割禮正確的意義。甚至求主使我們的心受割禮也不夠,因為深刻、充分的割禮乃是了結你自己,並讓神作一切。

 人這樣蒙神呼召,活神就將祂自己傳輸到人裡面。傳輸這辭很重要,描述神呼召人時所發生的事。活神自然而然將祂自己傳輸到蒙召的人裡面。結果,他就受神吸引並歸向神。不知不覺,活神的某種元素、某種素質傳輸到他裡面,他就藉著相信神而對神有反應;這反應就是信。

 你聽見關於主耶穌的榮耀福音,就悔改了。這就是說,神呼召你離開祂自己以外的一切。在那一刻,你甚至不知道,活的基督就在祂榮耀的福音裡,將祂自己傳輸到你裡面。(林後四4。)基督的某種元素滲透到你這人裡面,你就受祂吸引。你對祂有反應,你這自然而然的反應就是你的信,你的信心。那位將祂自己傳輸到你裡面的基督,成了你的信。所以,信不是起源於我們,乃是來自神。信不是與基督分開的,因為信實際上就是基督親自將祂自己傳輸到我們裡面,並在我們裡面產生反應。

 我們的信乃是回聲。沒有聲音怎能有回聲?那是不可能的。基督是聲音。這聲音臨到我們的心和靈,就產生反應,回聲。這反應是我們對主耶穌的珍賞並相信。這信實際上就是基督自己在我們裡面響應福音。所以,這信被神算為我們的義。基督將祂自己傳輸到你裡面時,在你裡面就有回應─信。你相信主以後,神對你又有了反應,將你的信,就是基督,算為義。我們若膚淺的讀聖經,就找不著這經歷;但我們若探究聖經的深處,就可以看見。神彷彿對我們說,『可憐的罪人,你沒有義。當我這活神對你說話時,我的素質就傳輸到你裡面。這會使你在信裡對我有反應,並且我會將這信算為你的義。』神對我們這樣作,我們對祂就有珍賞和愛的反應。這反應就是我們的信,這信不是起源於我們,乃是我們裡面活的基督的素質。這信回到神那裡,使神對我們有反應:神的義算為我們的,我們就有了前所未有的東西。這就是我們在稱義裡對神的經歷。

 因此,我們有神的義,就是基督。以撒是基督的預表。我們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得著神的義和以撒。同樣,我們得著了神的義和基督─今日的以撒。這是經歷稱無為有的神。我們得救那天來到神面前時,我們一無所有。然而,神向我們顯現,並且稱無為有。從前,我們沒有神的義;幾分鐘以後,我們就有了這義。那時以前,我們沒有基督;幾分鐘以後,我們就有了祂。

 我們一旦對神的義和基督有經歷,就會將這經歷當作無價之寶來保守。我們會宣告:『我有神的義,我有基督。』然而,有一天神會干預,並且說,『將這個獻在祭壇上。』你會這樣作嗎?一百位基督徒中,沒有一位願意的。他們反而會說,『主阿,不要叫我這樣作。我願作別的事,卻不願作這事。』然而,我們必須記得在人與神之間來回的反應。神的義和基督是我們的─這些之所以臨到我們,乃是神對我們信的反應。現在我們必須將這反應獻給神,藉此歸還神。我們這樣反應以後,神會再反應。神第一個反應是稱無為有。祂第二個反應是叫死人復活。這是很深奧的。

 照著羅馬四章,這一連串反應的終極結果乃是復活的基督。這位復活的基督如今在諸天之上,作神已得滿足,我們也已得稱義的有力證明。這位復活的基督在三層天上神的右邊,作確定的證據,證明神一切的要求已得滿足,我們已徹底並充分的得稱義。然而,這位復活的基督不但在諸天之上,也在我們裡面分賜生命,使我們得著稱義的生命。所以,稱義不僅僅是地位上的事,也成了性質上的事。基督的死給我們地位上的稱義,在諸天之上復活的基督是這事的證明。現今復活的基督也活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裡面反應,並活出性質上稱義的生命。至終,我們在地位和性質上都得稱義。我們不但有客觀的稱義,也有主觀的稱義。我們現在可以活這樣一種主觀、性質上的稱義。

 這稱義是真實、活的割禮。割禮是什麼?割禮的意思是了結我們自己,並進入神裡面:它了結我們,並使神在我們裡面有新生的起頭。猶太人不在意裡面割禮的實際;他們只在意外面的形式,割除一塊肉的實行。這在神眼中不是割禮。在神眼中,割禮的意思是割除自己,了結自己,並讓神在你裡面有新生的起頭,作你的生命,使你有新的開始。這割禮是真實、裡面稱義的外面印記。

 亞伯拉罕經歷神是稱無為有的一位。藉著以撒的出生,亞伯拉罕這樣經歷了神。不但如此,藉著以撒的復活,亞伯拉罕經歷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有兩種以撒:第一種是出生的以撒;第二種是復活的以撒。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有這兩面。他信那稱無為有,又叫死人復活的神。

 無論我們是誰,或者我們發覺自己在什麼處境,人普遍的光景是無有的光景。這就是說什麼都不存在。一切人事物第二種普遍的光景是死沉。因此,人全部的情形有兩面─無有和死沉。我們眾人真實的光景是無有和死沉。但我們的父亞伯拉罕所信的,也是我們所信的神,是稱無為有的神。我們說,『沒有東西,』祂就說,『有東西。』我們說,『無,』祂就說,『有。』不要說某地的召會很貧窮。在你眼中也許貧窮,在亞伯拉罕所信的神眼中卻不然。神也許告訴你:『你說什麼都不存在。一分鐘以後,我要稱無為有。』假定某人並不存在。神若要某人,祂只要說,『某人,』某人就存在了。這意思是神稱無為有。神告訴亞伯拉罕:『你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時就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論,什麼都不存在;甚至一個後裔也沒有。然而,神就著亞伯拉罕的後裔作這樣的宣告,並且亞伯拉罕信了。約一年以後,亞伯拉罕的第一個後裔產生了:以撒出生了。藉著以撒的出生,亞伯拉罕經歷神是稱無為有的一位。

 然而,這只是對神經歷的一半,因亞伯拉罕也經歷神是叫死人復活的一位。亞伯拉罕在祭壇上將以撒獻給神,而後得回他的時候,經歷了那叫死人復活的神。一個召會也許存在於某地,卻相當死沉。不要很快下判斷,因為神會叫死人復活。召會死沉時,乃是提供亞伯拉罕所信的神絕佳的機會,進來分賜生命給那死沉的召會。

神稱義的目的

 在大多數的基督徒中間,一般對稱義的領會是這樣:我們是有罪的,神是公義、聖別的,我們無法接觸祂,祂也無法接觸我們。因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並藉著流血完成救贖。在祂的血之下我們蒙救贖,神就有公義的地位稱義我們。這一切是絕對正確的。然而,使徒保羅在三章末了說過這一點之後,並沒有把關於稱義的一段結束於此。當我還是個年輕的基督徒時,我讀羅馬書,以為四章是不需要的。似乎在三章末了,稱義就完全說過了;五章該連於三章,四章該刪除。後來我領悟,使徒保羅不是那麼膚淺。他所關切的比救贖更深─他關切神的目的。救贖不是神的目的,乃是達到神目的的過程。在羅馬三章,我們看見救贖產生神的稱義,但我們沒有看見神的目的。神稱義的目的是什麼?保羅答覆這問題時,用亞伯拉罕的歷史作表樣,作圖畫,解釋人的言語所無法解釋的。我們若研究四章的圖畫,就會領悟這比三章更高深、更奧妙、也更深遠。

 我們以為稱義僅僅是與罪有關的事。然而,我們讀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的信被神算為義,那裡並沒有題到罪;那與罪沒有關連。那裡所關切的是一個後裔要成為一個國,以達成神的目的。亞伯拉罕被神呼召出來,不只是因為神憐憫他罪惡的光景。神沒有說,『亞伯拉罕,你好可憐,我不要你下地獄。在我的憐憫裡,我來呼召你離開你墮落的光景。』那根本不是這回事。創世記一章告訴我們,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好彰顯祂自己,並且這人是團體的人,不是個別的人。神創造團體的人,是包括男女的。照著創世記五章二節,亞當和夏娃都稱為亞當,(人,直譯,亞當,)表徵神是創造一個團體的人,好彰顯祂,並施行祂的管治權。換句話說,神要得著國為範圍,在其中彰顯祂的榮耀。雖然這是神的目的,人卻墮落離開這目的。一旦人偏離神,受打岔離開神的目的,並且被其它的事物霸佔了,他就深深陷入罪裡。然而,創世記十五章與罪無關,乃是說到神的目的如何能達成。這不是得救的問題,乃是完成神目的的問題。只要你有分於達成神的目的,你就必得救。

 基督教是膚淺的,只關切人的得救,卻沒有聯於神的目的。神的稱義主要不是為著人的得救,乃是為著達成祂的目的。神為什麼揀選了你?祂揀選你,主要的不是為著救恩,乃是為著祂的目的。神為什麼呼召了你?祂不是呼召你上天堂,乃是呼召你達成祂的目的。只要你聯於神的目的,你的得救就是穩妥的。然而,你若只關切你的得救,也許就偏離神目的的標竿。救恩本身不是目的,乃是為著神的目的。因此,神的稱義是為著達成祂的目的。

 創世記十五章沒有題起罪。神告訴亞伯拉罕:『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你的後裔將要如此。』(5。)亞伯拉罕信,他的信就被神算為義。神稱義亞伯拉罕與罪無關;這完全與神的目的有關,就是得著後裔產生國度,以達成神的目的。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在羅馬四章說到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的信被算為義以後,題起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要承受世界。(四13。)承受世界與稱義有什麼關係?為什麼保羅在四章題到這點?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須為著神國的緣故承受世界,而神的國乃是為著祂的目的。羅馬四章告訴我們,神的稱義不是為使我們上天堂,或僅僅為使我們得救。稱義使亞伯拉罕和他所有信的後裔能承受世界,並在這地上施行神的管治權,如創世記一章所題的。我們若只有羅馬三章,就會說神基於基督的救贖稱義我們,是為使我們得救。然而,四章清楚揭示,神稱義祂所揀選的人,不僅僅是為使他們得救,乃是特意要叫他們承受世界,使他們在地上施行神的管治權。

主觀經歷稱義的結果

 照著創世記十五章六節,亞伯拉罕信神所說,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神就將亞伯拉罕的信算為義。雖然那時亞伯拉罕接受神的義,但他對此沒有多少領悟。那義是抽像的,不是紮實或具體的,對亞伯拉罕可能不過是個名詞。

 在創世記十六章,我們看見以實瑪利的出生。雖然神算亞伯拉罕為義,但亞伯拉罕沒有得著具體的東西。因此,撒拉題議他藉著夏甲生子;亞伯拉罕就用他自己的力量產生以實瑪利。就地位說,亞伯拉罕有神的義;就性質說,他沒有這義。他只有以實瑪利,因此神進來干預。神似乎說,『亞伯拉罕,你必須完全。我是完全的神。你必須信我的話,並信靠我。我將你的信算為你的義。你不該憑自己行動,產生以實瑪利來達成我的目的。這不是我所算給你的;以實瑪利不是我所算給你的義。你必須停下你的作為,我要你受割禮,作為題醒。』割禮進來,僅僅是因為亞伯拉罕憑自己行動,以履行神的義。加拉太四章告訴我們,夏甲預表律法。藉著夏甲產生以實瑪利,意思就是行律法;這行為不是神的義。亞伯拉罕必須學習了結自己,停下他自己的能力,並且受割禮。

 在創世記十七章,神說到以撒,應許與他立約。在預表裡,以撒預表基督是神的義,因信算給信的人。在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在地位上有神的義。當以撒出生,他就在性質上有神的義;他對神的義就有了真實的經歷。

 許多基督徒的領會相當膚淺。他們說,『我們是有罪的。基督為我們死,我們若相信祂,在祂的血之下,神會將祂的義賜給我們,並稱義我們。』照著這觀念,義僅僅是地位、客觀的。然而,從我們的經歷,我們能領悟,在我們相信的時候算給我們的義乃是基督。以撒是基督的預表。既然以撒預表基督,我們就可以說,以撒是我們的義。至終,神的義不是抽像的名詞,乃是一個人位,復活的基督。這位復活的基督成為我們今日的以撒。雖然我們在信的那天接受了神的義,但我們沒有領悟這義實際上就是神的兒子基督。

 我們接受基督以後,立刻定意為神行善事。這就是說,我們娶了夏甲,並產生以實瑪利。要記得以實瑪利預表行律法。雖然我們是行善事,但神要說,『把以實瑪利趕出去。我不要那個。你必須受對付,且被置於十字架。你必須被了結,你必須被割除,你必須受割禮;你需要我的兒子作神活的義,生在你裡面,並從你出來。』這樣,我們對神的義就有真正的經歷,並且在地位上和性質上都得稱義。

 亞伯拉罕得著他的以撒之後,就因以撒完全滿足。同樣,我們個別的對基督有經歷時,就會因祂而非常滿足,說,『數年前我只知道神的義,我從未經歷神的義就是基督自己;現在我經歷並享受基督作神的義。』然而,你正享受你個別的基督時,神顯現了,正如祂向亞伯拉罕所作的;祂說,『將你的以撒獻給我。』可能主會告訴你要到召會去。這使你困擾。你回答說,『我不在意召會。只要我對基督有經歷,那不就夠了嗎?』這樣的響應證明你不願意將你的以撒獻在祭壇上。然而,你若將你個別的以撒獻給神,神會再次對你反應,會有千萬的以撒回到你這裡。亞伯拉罕獻上一個以撒,但他得回千萬個後裔。這些後裔形成一個國─以色列國,目的為著施行神的管治權。這就是保羅說,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要承受世界的原因。

 這裡含示了身體生活。在羅馬十二章我們看見身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5上。)在十四章,保羅解釋身體是神的國,告訴我們必須為著神國的緣故,接納所有的弟兄。十四章十七節說,國度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身體生活就是神的國,以達成神的目的。

 有一天,榮耀的神藉著福音的傳揚臨到我們。我們受吸引,被折服,並開始珍賞祂。在那期間,榮耀的神將祂神聖所是的某種元素傳輸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自然而然相信祂。然後我們說,『神阿,我是個罪人。我感謝你,你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能這樣說,因為活的基督已在我們裡面作工,成為我們信的能力。此後,若有人要勸我們不相信基督,我們就會發覺不相信祂是不可能的。沒有什麼能將這信從我們取去,因為這信實際上就是活的基督在我們裡面作工,並對神反應。我們這樣對神反應以後,祂立即對我們反應,稱義我們。然後我們就覺得我們蒙神赦免並稱義,我們也就有平安和喜樂。接著,我們都定意行善─循規蹈矩、愛我們的妻子、並服從我們的丈夫。我們所產生的都是以實瑪利。然後我們領悟,我們需要被了結,受割禮,使神在我們裡面作工,產生今日的以撒,就是基督,神的義的實際。我們一旦得著這位基督,就必須將祂獻給神,使我們在復活裡得回祂。這事的結果就是國度,召會生活;這就是基督的身體。

 保羅寫羅馬四章,因為他要顯示神的稱義是為著達成祂的目的。神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身體,就是國度,以彰顯祂,並在地上施行祂的管治權。所以,羅馬四章為十二至十四章立下根基,那裡我們看見實行的身體生活、召會生活、和國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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