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獻祭的條例 一1~七38
二 素祭 二1~16
2: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面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素祭1記念的部分,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2火祭。
【注1】 素祭中的一些細面和油,以及全部乳香,乃是神的食物。(9,16。)這表徵基督那超絕、完全、被靈充滿、且被復活浸透的生活中,相當大的部分都獻給神作食物,供祂享受。這部分使神十分滿足,以致成為記念。素祭其餘的部分,包括細面和油(但不包括乳香),乃是給事奉之祭司的食物。(3,10。)
燔祭是神的食物,使神滿足,(民二八2,)素祭是我們的食物,使我們滿足,其中也有一分是與神分享的。正確的敬拜是以基督為燔祭而滿足神,並以基督為素祭而得滿足,也與神分享這滿足。(參約四24與注4。)
【注2】 所有的素祭都是獻在壇上的火祭,(4~9,)這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作食物獻給神,經過了試驗的火。(啟一15。)利二的火,表徵那是烈火的神,(來十二29,)不是為審判,乃是為悅納。素祭被火燒盡,表徵神悅納了基督作滿足祂的食物。
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2:4 你若獻1爐中烤的物為素祭作供物,就要用細面,作成2調油的無酵3餅,或抹油的無酵4薄餅。
【注1】 素祭在爐中、在煎盤上、或在鍋裡預備,(4~5,7,)表徵基督在祂人性裡各種受苦的經歷。
【注2】 素祭中的細面調油,(4~5,)表徵基督的人性與聖靈調和,(太一18下,)並且祂的屬人性情與神的神聖性情調和,使祂成為神人。基督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獨特的兼有神性和人性,並沒有產生第三性。基督的人性藉著神聖的調和,被提高到最高標準。在基督的神性裡,祂有神聖的屬性,這些屬性藉著、同著、且在祂的人性美德裡得著彰顯。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超絕。
在素祭裡,油和細面調在一起不能分開。所以,吃細面也就吃油。利二的圖畫有力的指明,我們從基督的人性得餵養,因而經歷祂人性生活的路,乃是憑著那靈。(約六51,57,63。)
【注3】 原文指一種有孔的餅,與動詞『穿洞』相關。餅多孔,或穿洞,表徵基督在祂人性裡的一種受苦。(約十九34,37,啟一7。)
【注4】 細麵餅是素祭中最大的一項,表徵成熟的信徒對基督的人性較剛強的經歷。薄餅是中空的,很容易吃,表徵較年幼的信徒對基督人性的經歷與享受。作素祭的基督,對神各種年齡的子民,都是便利的食物。
2:5 你的供物若用煎盤上作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面,
2:6 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2:7 你的供物若用鍋裡作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面作成。
2:8 你要把這些東西作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2: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記念的部分,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
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2:11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攙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2:12 這些物可以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獻在壇上為怡爽的香氣。
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你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