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賞析

何等朋友,我主耶穌!

« D571 »

詩歌簡介

這首詩歌的作者,史克瑞芬(Scriven Joseah Medlicott 一八一九——一八八六)家鄉在愛爾蘭,畢業於聖三一大學,二十五歲時移居加拿大。當他早年在愛爾蘭時,曾與一女友訂婚,兩人相愛甚篤,及至結婚前夕,新娘竟墜水溺斃。後在加拿大,又認識親族中的以麗莎(Eliza Roche)小姐,但不幸就在他倆快要結婚時,未婚妻竟突然得了重病,倏遽離他逝去。史克瑞芬傷心欲絕,但就在此極度悲痛中,恩主親自安慰了他,那堅剛無限的愛,再一次滋潤撫慰這顆破碎的心,他體會到主是唯一至寶,自此又重新得力振作起來,而樂意將所有生命、時間、財物奉獻出來,因為「祂在我們一切的思難中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自己從神所受的安慰,安慰那些在各樣患難中的人」(林後一4)

一八五七年,史克瑞芬患病在床,護士看見桌上放著這首詩,就問他寫詩的用意,他說是寫來安慰母親的。又問:「是你自己寫的嗎?」他回答說:「是主和我一同寫的。」當時他母親病重,他就把這詩寄去:「救主仍舊是避難處,祂的懷抱是你護庇,經祂撫慰必無憂」,遠在愛爾蘭的母親因此大得安慰。

他的為人極其謙和、同情、俯就、卑微,有次他拿著一把鋸子走在街上,有一個人急需請位鋸木臨時工,便問身旁的人:「他是誰?看來頂誠實的,我想請他來幫工」但身旁的人卻答道:「他不會為你作工的,因為你出得起錢,而他是專為貧窮的寡婦和病人盡義務的!」這首詩出版時,人們都不知作者是誰,直到他死了以後,才發現是他寫的。一八八六年他安然見主。

賞析一

這首詩歌的作者是史克利芬(Joseph Scriven 1819~1886),家鄉在愛爾蘭,畢業於聖三一大學,二十五歲時移居加拿大。當他早年在愛爾蘭時,曾與一位女友訂婚,兩人相愛甚篤,及至結婚前夕,新娘竟墜水溺斃。後來在加拿大,又認識親族中的以麗莎小姐,但不幸,就在他倆快要結婚時,未婚妻竟突然得了重病,離他逝去。這兩次慘痛的打擊,使他的心幾乎破碎。在此極度悲痛中,恩主親自安慰了他。祂那堅剛無限的愛,再一次滋潤、撫慰這顆破碎的心,讓他體會到主是唯一至寶。

雖然弟兄一直是走孤單的路,「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故在他回顧一生經歷時,寫了這首詩,呼出他的心聲:「誰能像祂忠實、穩妥,背我重擔分我愁?惟祂知我每一軟弱,故當向主去祈求。」1857年,當他母親病重之時,他把這詩寄去,其中「救主仍舊是避難處,祂的懷抱是你護庇,經祂撫慰必無憂」這些話,使遠在愛爾蘭的母親因此大得安慰。

主耶穌不僅是我們的救主,祂也是我們真正的朋友(路十一5~8)。我們一切的罪孽、憂傷、難處、痛苦等,都可以藉著「到主面前去祈求」(腓四6~7),讓祂親自來為我們擔負。這是我們何等權利(第一節)!在生命成長的過程中,面對苦難、艱辛、試探和引誘時,常使我們失望、灰心。唯有主耶穌,祂是忠實、穩妥的那一位,知道我們的每一項軟弱,且能背負我們的重擔,分擔我們的愁煩。所以我們「應當向主去祈求」(第二節)。在更深的經歷中,我們會遭遇疲倦、苦楚、思慮、重擔壓心頭,甚至被朋友出賣、棄絕,這時關鍵還是在於「應當向祂去祈求」(第三節)。

本首詩歌一再強調「向主去祈求」,這指出:一個人如果沒有在主面前流過淚,沒有將他一切苦和樂的事都帶到主面前與祂分一分,沒有將他秘密的事和主談一談,這樣的人與主就沒有親密的交通。大衛是個常在神面前傾心吐意的人,所以他能認識神的心意,他知道神必傾聽他的祈求。所以他在曠野流離,被非利士人拿住時,他能作詩誇口說:「我呼求的日子,我的仇敵都要轉身退後;神幫助我,這是我所知道的。」(詩五六9)在大衛與拔示巴同室犯罪後,也並非僅是哭泣哀傷,而是到神前祈求:「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恩待我,按你豐盛的憐恤塗抹我的過犯。」(詩五一1)

主耶穌是我們可以把任何事都告訴祂的朋友,我們應當把內心所有的隱衷都「到主面前去祈求!」(部分摘自《詩歌簡介》) 戴建成2005/3/26


churchinmontereypark.org & 蒙特利公園市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