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賞析

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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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信息摘錄

詩歌第二百四十八首足能代表本篇信息裡的八個重點。這首詩歌說到恩典,其中的說法,是一般基督教裡的書籍中看不到的。恩典是什麼?恩典就是神自己。那麼神又是什麼?神就是新耶路撒冷。然而,無論是恩典、是神、或是新耶路撒冷,實在就是一個。這首詩歌經過修改如下:

一 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

使我脫離罪的權能,脫離敗壞天性。

副 恩典夠我用!永不感力窮;

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二 恩典使我腳步行在屬天路途,

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三 何能大於恩典!祂是神來人間,

祂是神在肉身顯現,是神在我裡面。

副 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

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

為什麼講神的義,卻提到一首詩歌說到神的恩典?我的目的、我的負擔就是要指給大家看,整本聖經只講一件事—恩典,也就是神,就是新耶路撒冷。神的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化身裡的顯現。整本聖經無論講什麼,都是說到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裡顯現出來作為恩典,終極完成為新耶路撒冷。這是整本新約給我們最高也最中心的啟示。所以今天講到神的義,也脫不了這一點。神的義和神的恩典不是兩回事。羅五17說到「洋溢之恩」,也說到「洋溢之義」。義總是隨著恩典,乃是恩典的結果。(經歷神生機的救恩等於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第五篇)

詩歌簡介

作者:道立基(Philip Doddridge 一七二——一七五一),出生於倫敦一個愛主的家庭裡,祖先三代都是清心愛主的人,其母尤其注重他幼時的教育。帶領他認識主,他自幼受此薰陶,即有獻身為主的準備,他在一所學院畢業後,留在該校任教,此後終生勞苦服事主。

此詩將保羅對恩典的認識及經歷描寫得又活又甜美,是有經歷的人才能寫得出來。

此歌詞已於一九九七年新春華語特會中,由李常受弟兄更改歌詞如下:第一節副歌: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第二節歌詞: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第三節副歌: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份。

第二四九首 有日銀鏈將要折斷

有一次克羅斯卑和畢克羅(Biglow)先生,聚會後在返家途中,畢先生請克氏以剛才的講道為題材寫首詩。克氏便回房,默想約半個鐘頭,便把這首詩歌寫出來,送給畢先生。

一八九四年,克氏在一次聚會講道時,還能將這首詩一字不忘地背誦出來。恰巧當時有位新聞記者在場,將此詩刊登出來,於是便流傳起來,譜為史特賓(G.S.Stebbins)所作。

賞析一

恩典是什麼?對一位基督徒而言,主的恩典對我們實在太重要了,但我們對恩典的領悟是什麼?如果我們在天然的宗教頭腦裡,我們會想,恩典就是主所給我們的外在祝福,例如:給我一棟好的房子、一輛好車子等等;或者認為恩典是主所給我不配得的恩惠,給我好的成績、好的工作,這樣對恩典的領會不能說完全是錯的,卻無法達到神聖啟示的看見。

在這首「得救的證實與快樂——借恩得救」的詩歌中,作者對恩典有更進一步的看見與經歷,第一節說到:「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使我脫離罪的權能,脫離敗壞天性。」羅五:「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原本我們因著墮落而犯罪,罪就藉著死的權柄作王,但因著基督救贖我們,我們就蒙神稱義,使神有立場、根基和憑借將祂自己當作恩典分賜給我們。不僅如此,這恩典的大能,還在我們裡面運行,產生主觀的義,使我們與神、與人、甚至與自己,都是對的;並在我們裡面不只征服罪,也勝過撒但和死。因此,恩典藉著義作王,結果乃是永遠的生命。今天,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我們乃是藉著是靈的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第二節:「恩典使我腳步行在屬天路途,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保羅在林後一12說:「我們憑著神的單純和純誠,在世為人,不靠屬肉體的智慧,乃靠神的恩典。」世人憑著屬肉體的智慧,追求屬世的亨通,但對於屬神的人,我們所依靠的,無非是神的恩典,使我們行在屬天路途。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根本就是神來作我們恩典的生活,甚至一逃鄴十四小時,睡覺或是醒著,都是以三一神作我們的生命,作我們的人位,跟隨祂行動,與祂同行動。

所以第三節把「恩典」闡釋得很清楚:「何能大於恩典!祂是神來人間,祂是神在肉身顯現,是神在我裡面。」恩典一點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恩典是神的具體化身,祂成了一個兼有神性和人性的神人,經過了人性生活、受死、復活,並進入升天,如今成了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分,作我們的恩典,使我們在祂神聖的三一里,享受祂作我們的一切。之前,我是何等人,今天,「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今天最重要的,不是為主熱心做許多的事工,乃是簡單的向祂敞開,來到施恩的寶座,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這樣主就有路來拯救我們,安家在我們心裡並成形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天天活出基督,作祂團體的彰顯。——蔡毓聖

賞析二

一 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使我脫離罪的權能,脫離敗壞天性。

二 恩典使我腳步,行在屬天路途,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副)恩典夠我用,永不感力窮;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三 何能大於恩典!祂是神來人間,祂是神在肉身顯現,是神在我裡面。

(副)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

未得救時,是罪在人裡面執政,在必死的身體裡作王,使我們服從身體的私慾,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羅六12~13)。現今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兵器。罪必不能作主管轄我們,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作罪的奴僕,不受義的約束,有什麼果子呢?不過是看為羞恥的事,結局就是死。但現今既從罪裡得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有永遠的生命。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六20~23)。感謝主,在我們裡面的執政者乃是靈中的恩典,主與我們同在,恩典與我們同在(提後四22)。所以,每天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祂施恩的寶座前,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來四16)。

面對召會敗落走下坡的光景,提後書給我們看見,乃是開始於神賜我們的靈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結束於主與我們的靈同在(四22)。這是我們過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豐富的資本。恩典使我們的腳步,不僅能站住抵擋下坡的流,更能完成神的經綸。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只要隨時挑旺神所賜給能力、愛並清明自守的靈,恩典就加力,使我們凡事都能作(腓四13)。

恩典就是神眷臨我們,停留在我們裡面,且在我們裡面與我們是一,甚至成為我們。換言之,加力的恩典至終成為常在的恩典;我們要成為恩典,祂之所給、所作要給我們享受。

祂能作為恩典成為我們的一切,因為祂已經過了過程並終極完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裡。基督作為那靈住在我們靈裡,就是為了作我們的恩典(提後四22,加六18,門25)。

每一次的短缺,就是得著更多基督作恩典供應的機會,恩典能滿足我們應時的需要,使我們在祂裡面得以長大。哦,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至終,我們成了恩典,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之喜悅的終極完成,作祂榮耀的擴大和永遠的彰顯。 蔡信勇

賞析三

這類得救證實與快樂的詩歌,聖徒們需要常常享受它,在召會的聚會中也應常常來唱它。在召會生活中最先顧到的人,應該是初得救的、初蒙恩的、年幼的。

作者道立基(Philip Doddridge,1702-1751)生於倫敦一個愛主的家庭裡,祖先三代都是清心愛主的人,母親尤其注重他幼時的教育,帶領他認識主,他自幼受此薰陶,即有獻身為主的準備。在一所學院畢業後,留在該校任教,此後終生勞苦服事主。

這首詩歌將保羅對恩典的認識及經歷描寫得又活又甜美,是有經歷的人才寫得出來的。

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原來第一節的副歌:「基督活在我心中,在我卑微心中。」後來改為:「基督活在我心中,我享宏恩重重。」最後在1997年新春華語特會中,由李常受弟兄改為:「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第二節歌詞由:「祂的供給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改為:「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對於那些「只認定基督,只要基督」的人,他們非常需要恩典。

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

「恩典」是什麼?恩典就是神來人間,恩典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恩典就是神活在我裡面。第三節的副歌也由:「神恩今顯在我身,在我不配之身。」改為:「神恩今顯在我身,我得日日更新。」最後改為:「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神人」的真理,在我們中間是越來越明亮了。

賞析四

享受恩典應時豐富

信靠恩典復活大能

《恩典代罪而興》這首詩歌作者道立基(Philip Doddridge,1702~1751)生於倫敦一個愛主的家庭裡,祖先三代都是清心愛主的人。他是父母親第二十個出生的孩子,也是在眾多兄弟姊妹中,唯一存活而長大成人的一位。母親非常重視他幼時的教育,帶領他認識主。由於從小就受到如此愛主的環境薰陶,所以很早就有獻身為主的心願,後來他於神學院任教,同時十分盡力地服務貧民。後因積勞成疾,享年五十。這首描述得救證實與快樂的詩歌,由於旋律及歌詞令人感到安慰,所以在召會聚會中經常會聽到聖徒頌唱。

第一節:「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使我脫離罪的權能,脫離敗壞天性。」我們的得救,是從罪的黑暗權勢中,罪的挾制、霸佔,更從敗壞的天性得救。在得救認識神的救恩之前,我們是生活在肉體與魂中。有時立志為善,卻行不出來,更有時不願意作惡,我倒去作了。就如保羅在羅馬七章中所說苦惱的人,誰能救我?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15~17)。但感謝神!恩典代替了住在我們肉體中的罪而興起,因著神愛我們(約三16,約壹四10),親自成為恩典,在復活裡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帶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使我們這墮落遠離神,在罪的權能受挾制下的人,能在復活裡活著。如今我們藉著信,取用祂作恩典與實際,當我們轉回靈裡,就享受主在靈中的執政。

讚美神!當我們有不能勝過罪與黑暗權勢的光景,只要轉向神向祂禱告:「主耶穌!拯救我,我需要你。」我們從神那裡所承受兒子名分的靈,必勝過撒但、罪、黑暗權勢,讚美神!這就是我們得救的喜樂。

第二節:「恩典使我腳步,行在屬天路途,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神首先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能,再來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引導我們走義路(詩二三3),叫我們行事為人配得過那召我們進入祂自己的國和榮耀的神(帖前二12)。

當我們行事為人都在神面前,就自然受主引領,走在正確的道路上。藉著認罪,信實公義的神,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更藉著神的話作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主要如清晨的日光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副歌:「恩典夠我用,永不感力窮;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主的恩典是夠用的,祂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我們裡面的罪,會使我們軟弱,但什麼時候轉向主,恩典就加多!基督得勝復活生命的大能,足能拯救我們因罪而帶進的死亡(林前十五50~58),再從神得著加力(賽四十31)。

第三節:「何能大於恩典!祂是神來人間,祂是神在肉身顯現,是神在我裡面。」副歌:「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恩典就是神在子(基督耶穌)裡作我們的享受(約一14注3),凡信的都能經歷神這大能的恩典。大數的掃羅原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一15~16),但因著這恩竟成了格外勞苦的使徒。他靠這恩而有的職事和生活,對基督的復活乃是人無法否認的見證。這恩典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那賜生命的靈,要救一切信的人。你已經信入神了嗎?接受並享受大能的恩典嗎?願我們都成為這樣的見證人。 王昱人 20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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