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11節 注1
  在這封書信裡,得勝意即至死忠信而勝過逼迫。
2章 11節 注2
  由於人的墮落並罪的進來,人人都必有一死。(來九27。)但這第一次的死,並非最終的定局。在千年國末了,就是舊天舊地結束時,除了那些藉著相信主耶穌,記在生命冊上的人以外,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並要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次審判的結果,他們都要被扔在火湖裡,那是第二次的死,也是最終的定局。(二十11~15。)因此,第二次的死是神在人死而復活之後,對人的對付。得勝者既然在受逼迫時因著至死忠信勝過死亡,就沒有留下什麼需要在他們復活以後再受神的對付。他們要得著生命的冠冕為賞賜,並且復活後不再被死摸著,就是不再受第二次死的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