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1節 注1
  在二、三章七封書信所記的,乃是當時七個召會真實的光景。然而,本書既是一本表號的書,帶有豫言的性質,這七個召會的光景也就是表號,豫言性的表徵召會在七個時期的進展。第一封書信是寫給在以弗所的召會,提供一幅第一階段的初期召會末了的圖畫,時間在第一世紀末。第二封書信是寫給在士每拿的召會,豫表在羅馬帝國逼迫下受苦的召會,從第一世紀末至第四世紀初羅馬帝國康士坦丁大帝接受基督教為國教為止。第三封書信是寫給在別迦摩的召會,豫表屬世(與世界聯婚)的召會,從康士坦丁接納基督教,至第六世紀後期教皇制度建立為止。第四封書信是寫給在推雅推喇的召會,豫言性的描寫背道的召會,從第六世紀後期教皇制度確立,直到這世代末了,基督回來為止。第五封書信是寫給在撒狄的召會,豫表更正教,從十六世紀初的改教運動,直到基督回來為止。第六封書信是寫給在非拉鐵非的召會,豫言弟兄相愛的召會,就是正當召會生活的恢復,從十九世紀初弟兄們在英國興起,在宗派與分裂的制度以外實行召會,直到主第二次顯現為止。第七封書信是寫給在老底嘉的召會,豫繪十九世紀中弟兄們墮落後的召會生活,從十九世紀末,直到主回來。
2章 1節 注2
  照原文這七個城的名字都是十分有意義的,恰與其各城之召會屬靈的情況相配。以弗所,原文意可羨慕的。這表徵初期的召會到末了,對主而言仍是可羨慕的,主對她仍然很有期待。
2章 1節 注3
  在這七封書信中,每一封的開頭,主都是先照著該書信所說到之召會的情況,說出祂是怎樣的一位。
2章 1節 注4
  召會的使者,屬靈的人,由發亮的星所表徵,擔負著「耶穌的見證,」他們是握在主的右手中,而主是行走在由七個金燈台所表徵的眾召會中間。這是何等美妙的景象!主一面坐在神的右邊,作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眾召會)代求;(來七25;)一面握著眾召會的使者,並在眾召會中間行走,照顧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