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章 18節 注1
  照1620節看,「我」應指主耶穌;照一2看,也可能指約翰。無論如何,當約翰發出這嚴肅的警告時,他在靈裡與主是一。
22章 18節 注2
  本書所揭示的災害,主要的項目乃是大災難的三樣災禍和第二次的死,也就是全人─靈、魂、體─在火湖裡滅亡。本書所啟示的福分,顯著的寶貝乃是生命樹和聖城。人要受災害,或享福分,取決於他如何對待本書的豫言。我們既不該在這豫言上加添什麼,也不該刪去什麼。我們必須照著本書所寫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