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章 6節 注1
  羅馬教不直接殺害聖徒,乃是透過羅馬帝國間接的殺害他們。她喝醉了聖徒的血,和耶穌見證人的血。
17章 6節 注2
  或,殉道者。聖徒是分別出來,聖別歸神,至死為神過聖別生活的人。見證人是主耶穌的活見證,也是至死忠信的。耶穌的見證人也是聖徒;然而,聖徒也許只是過著分別、聖別的生活,不隨從背道的召會,卻不挺身而出作見證,反對羅馬教的背道,像見證人安提帕(二13)所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