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章 18節 注1
  16節的「妓女」指宗教的巴比倫,表徵羅馬教;這裡的「那女人」指物質的巴比倫,表徵羅馬城。這城稱為「有國權轄管地上眾王的大城。」約翰寫本書時,羅馬是有國權轄管地上眾王的城。敵基督和他的十王所恨的是妓女─羅馬教,並不是那女人─羅馬城,那是他們行政的基地。
17章 18節 注2
  直譯,在地上眾王之上立(有)國的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