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11節 注1
  指構成5節男孩子的得勝信徒,他們乃是被神的仇敵,就是他們所勝過的撒但,敵對並譭謗的。
12章 11節 注2
  為著救贖我們之羔羊的血,在神面前答覆魔鬼對我們一切的控告,使我們勝過他。每當我們感覺魔鬼的控告,就需要應用這血。
12章 11節 注3
  「自己所見證的話,」就是見證魔鬼已經受主審判的話。每當我們感覺魔鬼的控告,就當開口見證主如何對付了他。我們必須發聲宣告,主勝過了撒但。
12章 11節 注4
  「至於死」是指殉道。那些構成男孩子的得勝信徒,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
12章 11節 注5
  因著亞當墮落,撒但就和人的魂生命,就是和人的己聯合。(太十六23~24。)因此,我們要勝過撒但,就當不愛自己的魂生命,倒要恨惡並否認。(路十四26九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