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6章
4節
注1
屬天的恩賜是指在我們悔改信主時,神所賜屬天的事物,就如赦罪、公義、神的生命、平安和喜樂等。
來
6章
4節
注2
直譯,成為聖靈的分享者。聖靈乃是神在祂的福音裡所應許給我們的。(
加三14
。)神已從諸天呼召我們來得屬天的事物,使我們成為祂聖靈的分享者,有分於祂的聖靈。我們乃是藉著神的聖靈,能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且有分於神的聖別。我們既有分於聖靈,就得著神作我們的享受。見
三15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