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後 4章 8節 注1 |
| 冠冕象徵榮耀,是在主的救恩之外,當作獎賞賜給奔跑賽程的得勝者。(林前九25。)這獎賞乃是本於公義並藉著行為,(太十六27,啟二二12,林後五10,)不像救恩是本於恩並藉著信。(弗二5,8~9。)這樣的獎賞要賞賜給信徒,不是照著主的恩典,乃是照著主的公義;因此是公義的冠冕。這冠冕的賞賜者,乃是主這公義的審判者。保羅確信這樣的獎賞已經為他存留,到主第二次顯現的那日要賞賜給他。 |
| 提後 4章 8節 注2 |
| 即保留。 |
| 提後 4章 8節 注3 |
| 不是憐憫的神,也不是恩惠的救贖主。 |
| 提後 4章 8節 注4 |
| 見一12注5。 |
| 提後 4章 8節 注5 |
| 主的顯現,主的回來,乃是我們的警告、鼓勵和激勵。我們應當愛主的顯現,並以熱切的期待和喜樂盼望這事。憑著主的顯現,使徒囑咐提摩太要盡他的職事。(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