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2章
17節
注1
前述禮儀律法的各項,都是在基督裡要來之屬靈事物的影兒,其實體卻屬於基督,卻是基督。
西
2章
17節
注2
實體,就如人的身體,乃是實質。在律法裡的儀式,是福音裡真實事物的影兒,就如身體的影兒。
西
2章
17節
注3
基督是福音的實際。在福音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屬於祂,都是祂。本書揭示這樣一位包羅萬有的基督,乃是神經綸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