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章 17節 注1
  指為著主的權益,所供給主僕人的財物。
4章 17節 注2
  指他們交通、有分於使徒福音工作的結果,這在主的日子要成為賞賜。
4章 17節 注3
  這是15節所開的賬戶。我們應當跟隨腓立比人開這樣的賬戶,並在我們供給的果子上,使我們賬上的貸方不斷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