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章 15節 注1
  指財物的供給與接受,以應付使徒在福音工作上的需要。
4章 15節 注2
  腓立比的信徒用財物供給使徒,在使徒那裡開了一個賬戶。
4章 15節 注3
  在腓立比的召會,在供給受差遣者的需用以推廣福音的事上,是獨特的榜樣。
4章 15節 注4
  這種交通(分享),就是一5四14所說,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