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5章
3節
注1
一切祭都是基督各面的豫表。向神獻祭,指明我們領悟自己不能作什麼以討神喜悅;因此,我們向神獻上基督作我們的頂替,使我們蒙神悅納。關於各種祭詳細的意義,見
利一
~
七
注與
二三13注
。
民
15章
3節
注2
直譯,(許)奇妙的願。
8
節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