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2節 注1
  指藉著愛運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羅八2約十三34。)愛是神聖生命的結果和彰顯,(參林前十三,)也是那靈的果子。(五22。)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使我們能彼此擔當我們的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