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6章
12節
注1
即在外面、肉體的範圍裡,這肉體是神所定罪、棄絕的。這是在我們天然、外在的人裡,並沒有內裡的實際和屬靈的價值,這二者乃是在我們重生的靈裡。
加
6章
12節
注2
直譯,好的面貌。因此是好的儀表,使之有體面,有好的展示。這裡是用在反面的意思。
割禮就像十字架,不是體面,乃是屈辱。然而猶太教徒卻使其成為體面,好在肉體上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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