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10節 注1
  主要的指供應財物給缺乏的人。(林後九6~9。)
6章 10節 注2
  信仰,見一23注3。信仰之家的人,是指藉著應許生的兒女,(四28,)就是所有藉著信,在基督裡成為神兒子的人。(三26。)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乃是宇宙的家庭,神的大家庭,是藉著信基督,不是藉著行律法而有的。這家庭就是新人,(西三10~11,)由基督的眾肢體所組成,有基督作他們的構成成分。因此我們應當行善,尤其是向這家庭的人,不分種族和社會階級,(三28,)都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