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3節 注1
  這指明保羅在他為著主見證的行動上,並不在意遵守律法。
2章 3節 注2
  猶太教是建立在神所賜的律法上,這律法有三根柱石:割禮、安息日和聖別的飲食條例。這三樣都是神所命定的,(創十七9~14出二十8~11利十一,)作為那要來之事的影兒。(西二16~17。)割禮是基督釘十字架使我們脫去肉體的影兒,這是受浸所表徵的。(西二11~12。)安息日豫表基督是祂百姓的安息。(太十一28~30。)聖別的飲食條例表徵對於潔淨或不潔淨的人,神聖別的百姓該不該接觸。(徒十11~1634~35。)基督既已來了,這些影兒就都當過去。因此,安息日的規條,由主耶穌在祂的職事中廢去了;(太十二1~12;)聖別的飲食條例,為那靈在彼得的職事中廢掉了;(徒十9~20;)割禮也於保羅在他的職事中所領受的啟示裡算為無有。(五6六15。)不僅如此,猶太教的根基,律法,已經由基督了結並頂替。(羅十4加二16。)因此,整個猶太教都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