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 4章 6節 注1
  這是解釋前節所說的。使徒傳基督為主,也傳他們作信徒的奴僕,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他們心裡。神照在宇宙中,產生了舊造;現今神照在他們心裡,使他們成為新造。所以,他們能在他們的傳講中高舉基督為主,也在他們的職事中降卑自己作信徒的奴僕。他們為基督所作的,並他們向信徒所是的,乃是神照耀的結果。神的照耀產生了新約的眾執事,和他們的職事。
林後 4章 6節 注2
  在我們心裡,比在摩西面皮上深多了。(三7出三四29~30。)這給我們看見,使徒福音職事的榮光和摩西律法職事的榮光,二者之間的比較。在心裡,與裡面的生命有關;在面皮上,與裡面的生命無關。舊約的榮光是在表面上,但新約的榮光是極有深度的。
林後 4章 6節 注3
  指使徒的心。他們代表新約所有的信徒。
林後 4章 6節 注4
  這裡的光照,指神的光從那些心裡蒙神光照的人,發光照耀別人,與2節的顯揚相合,也與太五16的照,並腓二15的顯相同。神照在我們心裡,為叫我們光照別人,使他們認識神顯在基督面上的榮耀,也就是認識那彰顯神,表明神的基督。(約一18。)
林後 4章 6節 注5
  基督的面是與摩西的面相比。(三7。)在基督面上福音的榮光,遠比在摩西面上律法的榮光卓越。前者照在恩典和實際藉著祂而來者的面上,結果乃是義和那靈-生命;(三8~9;)後者照在律法藉著他而賜者的面上,(約一17,)結果乃是定罪和死。(三79。)神照在我們心裡,光照我們,不是使我們認識摩西面上的榮光,乃是使我們認識基督面上的榮耀;祂照明我們,不是使我們認識舊約摩西的律法,乃是使我們認識新約基督的福音。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就是耶穌基督所彰顯那榮耀的神,也就是那是神榮耀之光輝的耶穌基督;(來一3;)認識祂,也就是認識那榮耀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