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 4章 1節 注1
  在三12~18,使徒描述新約的眾執事是如何構成的。在本章1~6節,他繼續述說他們這些新約的執事如何行事為人,以完成他們的職事;在7~18節,他又說到他們過的是怎樣的生活,使他們與他們的職事是一。本章說到他們的幾項經歷,符合併證實三章所說新約的職事:(一)8~9節所說使徒在擾亂中所經歷的和平,就是生命顯出的結果,符合三9所說作和平果子(雅三18)的義,就是神的形像正確而帶著秩序的彰顯;(二)10~12節的生命,符合三6817~18的那靈;(三)16節的更新,符合三18的變化;(四)17節永遠重大的榮耀,符合三18不同程度的榮耀。
林後 4章 1節 注2
  見提前一13注3
林後 4章 1節 注3
  這職事,指二12三18所描述的職事,就是基督所有的使徒共有的惟一職事。他們人數雖多,但只有一個職事,就是為著成就神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使徒一切的工作,都是要完成這惟一的職事,將基督供應人,以建造祂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