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 3章 17節 注1
  或,還有,此外。在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之外,還有主就是那靈,要賜給我們自由。主既是那靈,心一轉向祂,帕子就除去,心也就從律法字句的轄制下得了釋放。
林後 3章 17節 注2
  本段開始於二12,根據上下文,這裡的主必是指主基督。(二1214~1517三3~41416四5。)這是聖經中一句很強的話,著重的告訴我們,基督就是那靈。「16節的主基督,就是充滿新約,並給與新約活力的那靈;我們是這新約的執事,(6,)其職事是帶著榮光的。(8。)參羅八9~11約十四16~18。」(Vincent,文生。)「16節的主是6節那賜人生命的靈,意即這裡所說的『主,』『基督,』『就是那靈,』是與聖靈相同的:…這裡的基督就是基督的靈。」(Alford,阿福德。)「那整個變化並內住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主就是那靈。』」(WillistonWalker,華爾克。)
林後 3章 17節 注3
  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七39時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裡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裡稱作「那靈,」(羅八162326~27加三2514六8啟二7三22十四13二二17,)就是那賜給我們神的生命,(6約六63,)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
林後 3章 17節 注4
  主的靈就是主自己,有祂就有自由。
林後 3章 17節 注5
  指脫離帕子之下律法的字句而有的自由。(加二4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