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54節 注1
  吃,直譯,細嚼。5657節者及58節第一「吃」同。
6章 54節 注2
  這裡肉和血是分開題的。血和肉分開是指明死。因此,主在這裡清楚指明祂的死,也就是祂的被殺。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流了血,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吃祂的肉,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所作成的一切。喝祂的血,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流血所完成的一切。這樣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藉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好在祂的救贖裡,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把本節與47節相比,就能看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等於相信祂,因為信或信入,就是接受。(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