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6節 注1
  這神跡的意義是:當猶太宗教守律法的實行,因人的軟弱而有所不能時,(羅八3,)神的兒子來了,把死人點活過來。(25。)律法不能賜人生命,(加三21,)但神的兒子卻賜生命給死人。(21。)「我們還軟弱的時候,」(羅五6,)祂來將我們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