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2節 注1
  這裡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質屬地的事,乃是指發生在地上的事,包括救贖、重生等。同樣的原則,本節所說天上的事,也不是指性質屬天的事,乃是指發生在天上的事。因此,主在下節說,祂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一位;這指明祂曉得天上所發生的事,因為祂一直都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