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 14節 注1
  在主的救恩裡,祂不僅醫治病人,也賜生命給死人。所以,祂仍然留住原地兩天,直等到那病人死了。(6。)主不改造人,也不規正人,卻重生人,叫人從死裡復活。因此,九個事例中,第一個是重生,末一個是復活;這啟示基督作我們生命的各方面,如其他七個事例所揭示的,都是在重生與復活的原則裡。這最後一個事例,是真正變死亡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