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4節 注1
  下監,直譯,被交出。
1章 14節 注2
  約翰下監表明福音被棄絕,特別是在尊榮的地區。因此,奴僕救主為著福音的服事,離開那地區,回到被藐視的地區。見太四12注215注1

 福音的服事是由奴僕救主之先鋒的職事,(1~11,)在尊榮的猶太地區所引進的,卻由奴僕救主的職事,在被藐視的加利利地所接續,(14九50,)為期約有三年。馬可沒有記載奴僕救主這段期間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職事,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約一29~42二13三36五1~47七10十一57;)馬可只記載主末次離開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十1,)去成就祂救贖的工作。然後,這福音的服事就由祂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和在耶路撒冷及其近郊的職事(十1十四42)所接續;而結束於祂救贖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得高舉的升天,以及祂福音服事的繼續,就是藉著門徒對一切受造之物的傳揚。(十四43十六20。)
1章 14節 注3
  奴僕救主的傳揚,是將神的喜信報給受轄制悲慘的人;祂的教訓(21~22)是以真理神聖的光,照亮黑暗中無知的人。祂的傳揚包含教訓,祂的教訓也包含傳揚。(太四23。)這是祂盡職時所行的頭一件事,也是祂福音服事包羅一切的結構。(38~39三14六12十四9十六1520。)
1章 14節 注4
  有些古卷作,神國的福音。耶穌基督的福音(1)是神的福音,(羅一1,)也是神國的福音。(參太四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