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14章
24節
注1
神在
出二四3~8
,與蒙救贖的以色列人立約,(
來九18~21
,)那約成了舊的遺命,作為祂在律法時代對待贖民的依據。奴僕救主照著神的旨意,(
來十7
,
9~10
,)藉著祂的死,為神的選民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並用祂的血立了新約,就是更美之約。(
來八6~13
。)這約在祂復活以後成了新的遺命,(
來九16~17
,)作為神在恩典時代與祂所救贖並重生的人聯合為一的依據。這新約頂替了舊約,同時將神的舊時代轉換為祂的新時代。奴僕救主要跟從祂的人知道這點,並在祂復活後基於這點、照著這點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