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11章
7節
注1
象徵卑微、柔和。(
太二一5
與
注2
。)
可
11章
7節
注2
象徵人的行為和人的行為所顯出的美德。(見
賽六四6
,
啟十九8
。)門徒把自己的衣服搭在驢駒上,給主騎上,並有許多人把衣服鋪在路上,給主行過,(
8
,)表徵一面他們對主的崇敬,一面他們表顯人性美德的行為,也是主所能安坐之處,並通行之路。(見
太二一7
與
注1
。)凡我們所行所為,都該為主鋪路,且該作主的安坐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