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章 30節 注1
  這兆頭是什麼,我們無法知道。但這兆頭顯在天上,必定是超自然的,並且是清楚可見的。(也許像27節的閃電。)
24章 30節 注2
  這裡的這地,是指聖地;各族,是指以色列國的各支派。當主顯現時,以色列的各支派都要悔改、哀哭。(亞十二10~14啟一7。)
24章 30節 注3
  直譯,捶胸。
24章 30節 注4
  基督第一次來時,祂的權柄是顯於趕鬼、醫病等,(可六7太八8~9,)以表明祂是屬天的王;但基督再來時,祂的能力要用以施行神的審判,毀滅敵基督及其軍隊,並捆綁撒但,好在地上建立祂的國。
24章 30節 注5
  這時,主已不在雲裡,乃在雲上,向地上的人顯現。這是主再來公開的一面。見啟十1注2十四14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