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3節 注1
  活物配搭的結果是他們成為燒著的火炭,有聖別的神作為烈火,在他們中間並在他們裡面焚燒。(來十二29,參出三2注2。)不僅如此,他們還成為燒著的火把,發光並照亮。(參啟四5下。)燒著的火炭和照亮的火把,表徵聖別的火成為聖別的光。寶座上的主(26)和活物都顯出火的樣子,指明活物是主的彰顯。
1章 13節 注2
  直譯,它。在活物中間來回閃動的火,不是靜止的,乃是一直行動的,指明活物在他們的交通中,讓火所表徵的神,在他們中間自由行動。
1章 13節 注3
  火有光輝,指明活物在配搭中彰顯一種榮耀、威嚴的光景。
1章 13節 注4
  火中發出閃電,表徵在暴風雨和黑暗的時候,在召會裡神聖之光特別的一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