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0節 注1
  每個活物各有四個臉。(6。)人的臉,指明活物活在正確的人性,就是耶穌的人性裡。獅子的臉,指明活物向著罪、世界和撒但是勇敢、剛強、得勝並掌權的。(啟五5羅五17。)牛的臉,指明活物甘願背負擔子,勞苦作工,甚至犧牲自己。(林前十五1058徒二十24腓二30。)鷹的臉,指明活物在神的生命裡超越、上升並有大能。(約六15腓四12~13。)

 四活物與他們的四個臉表徵一個配搭、團體的實體,就是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注2,)作神在人中間團體的彰顯。四活物的四個臉描繪基督的生活,如四福音所描述的:馬太福音表明基督是獅子,是神國的君王;馬可福音描繪祂是牛,是神的奴僕;路加福音描述祂是人,是人救主;約翰福音表明祂是鷹,就是神。(見太一1注1三段。)因此,四活物乃是基督團體的彰顯,團體的活出基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