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 2節 注1
  耶和華的分枝全然是那靈的事。基督從那靈而生,(太一1820路一35,)意即祂是由那靈作祂神聖的素質所構成。再者,祂乃是為那靈所浸,所膏。(太三16路四18,)那靈一直與祂同在,與祂是一。(路四114十21約一32太十二28。)祂憑那靈行動,過一種在那靈裡、同著那靈、藉著那靈、並經過那靈的生活。在祂的人性生活裡,那靈帶著本節所題的一切屬性得以顯出。因此,那靈乃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20林後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