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17章
5節
注1
意,得高舉的父。
創
17章
5節
注2
意,多人的父。神要完成祂永遠的定旨,所需要的不是一個得高舉的人,乃是一位多人的父。(參
一28
,
九1
。)所以,亞伯拉罕改名,表徵他的人位更換,乃是為著完成神的定旨。在屬靈的經歷裡,真正的改名是從『我』改成基督,(
加二20
,)並從『我』改成神的恩典。(
林前十五10
。)惟有作神恩典的基督,不是『我,』才能產生完成神定旨所需眾多的人。(見
十五4注1
。)參
三二27~28
,
約一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