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3節 注1
  從尼布甲尼撒毀滅耶路撒冷城直到如今,凡咒詛猶太人的國家、人民、種族或個人,都受了咒詛;凡祝福猶太人的,都蒙了祝福。
12章 3節 注2
  神在祂的呼召裡,從亞當轉到亞伯拉罕;但在祂的應許裡,神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又從亞伯拉罕轉回到亞當族類的萬族。
12章 3節 注3
  這裡的福包括神創造的福和救贖的福,包含神要給人的一切,就是神自己和祂在今世並來世所有的一切。按照加三14,(見該處注,)所應許的福實際上就是作為那靈的神自己。因此,神對亞伯拉罕傳福音時,(加三8,)應許要將祂自己作為福分賜給蒙召之人。按照二二18,這福要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基督,(太一1加三16,)臨到萬國。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使他成為別人的福;這福包含閃的帳棚。(見九2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