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章 1節 注1
  九三~一○一篇是一組,表明神要藉著基督作王,恢復祂對於地完全的主權和權利。神對於地有權利,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各種不同的民族,無論什麼種族或膚色—都是祂造的。因此,祂是地的擁有者,並持有地的所有權狀。祂有充分的權利取得地,並要藉著基督作王如此執行。(參二8啟十2十一15。)見九十1注1
93章 1節 注2
  沒有基督作王,地就容易動搖。當神藉著基督作王,恢復祂對於地的主權與權利,地就不再動搖,卻要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