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章 50節 注1
  律法有兩面—字句的一面和那靈的一面。『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林後三6。)我們來就近律法的態度,若只是關切字句的誡命,我們所有的就是律法在殺死人的字句這一面。然而,我們若將律法的每一部分—所有的誡命、典章、律例、訓辭和判語,當作我們所愛之神呼出的話,我們就會有律法賜生命之靈的這一面。

 律法的功用也有兩面。消極一面,律法暴露人的罪,(羅三20下七7下,)叫罪人服在神面前。(羅三19。)律法也將神所揀選的人看守在其監管之下,好帶他們歸於基督。(加三23~24。)積極一面,律法的功用是神活的見證,將活神供應給尋求祂的人;(288;)律法也是神活的話,其功用是將神自己作為生命和光,分賜到那些愛律法的人裡面。(25116130。)見出十九8注1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