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 6 |
| 壹 | 引言─神的旨意要把我們從這邪惡宗教的世代救出來 一1~5 | |||||
| 貳 |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 |||||
| 一 | 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二10 | |||||
| 二 |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 |||||
| 三 |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 |||||
| 1 |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 |||||
| 2 | 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 |||||
| 3 | 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7 | |||||
| 4 | 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裡面 四8~20 | |||||
| 5 | 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31 | |||||
| 三 |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六17 | |||||
| 一 | 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 五1 | |||||
| 二 | 不要與基督隔絕 五2~12 | |||||
| 三 | 不可放縱肉體,倒要憑愛服事 五13~15 | |||||
| 四 | 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26 | |||||
| 五 | 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者 六1 | |||||
| 六 | 完全滿足基督的律法 六2~6 | |||||
| 七 | 不要為著肉體,乃要為著那靈撒種 六7~10 | |||||
| 八 | 向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以活出新造 六11~16 | |||||
| 九 | 帶著耶穌的烙印 六17 | |||||
| 肆 | 結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我們的靈同在 六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