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邊盡頭,經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色邊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各支派的地界都從東延到西,)是但的一分。 |
48:8 |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為1舉祭的地,寬二萬五千葦,從東到西,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2聖所要在當中。 |
48:9 |
你們獻與耶和華為舉祭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葦,寬一萬葦。 |
48:10 |
這獻為聖別舉祭的地要歸與這些作祭司的,北長二萬五千葦,西寬一萬葦,東寬一萬葦,南長二萬五千葦;耶和華的聖所要在當中。 |
48:11 |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分別為聖的祭司,就是那些守我所吩咐之職責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
48:12 |
這要歸與他們,作獻為舉祭之地中的舉祭,是至聖的,挨著利未人的地界。 |
48:13 |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葦,寬一萬葦,挨著祭司的地界。全長二萬五千葦,寬一萬葦。 |
48:14 |
這地任何部分都不可賣,不可換,也不可轉讓與別人,乃是地的1上好部分,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
48:15 |
這二萬五千葦前面所剩下五千葦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居住和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
48:16 |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葦,南面四千五百葦,東面四千五百葦,西面四千五百葦。 |
48:17 |
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葦,向南二百五十葦,向東二百五十葦,向西二百五十葦。 |
48:18 |
靠著那獻為聖別舉祭之地所剩下的地,東長一萬葦,西長一萬葦,要與聖別舉祭的地相等;其中的出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
48:19 |
那些來自以色列眾支派,在城內作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
48:20 |
整個獻為舉祭的地,長二萬五千葦,寬二萬五千葦;你們要獻為聖別舉祭的地,連歸城的地業,是四方的。 |
48:21 |
獻為聖別舉祭的地,連歸城的地業,兩邊所剩下的地要歸與王。作舉祭之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葦,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葦,西至西界,挨著各支派的分,都要歸王。聖別舉祭的地和殿的聖所要在當中。 |
48:22 |
這要與利未人之地和歸城之地有別,在歸王之地中間。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之間,剩下的地要歸與王。 |
48:28 |
挨珊迦得的地界,南界是從他瑪到加低斯米利巴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
48:29 |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48:31 |
(1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2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 |
48:32 |
東面四千五百葦,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 |
48:33 |
南面的尺寸是四千五百葦,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 |
48:34 |
西面四千五百葦,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 |
48:35 |
城四圍共一萬八千葦,從那日起,這城的名字必稱為1耶和華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