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第 十二 章
八
為耶和華所愛之子民享受的救恩 十二1~6
第 十二 章
12:
1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阿,我要
1
讚美你。你雖曾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了我。
12:
2
看哪,
1
神是我的拯救;我要信靠祂,並不懼怕;因為
2
主
1
耶和華是我的
3
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
12:
3
所以你們必從
1
救恩之泉歡然取
2
水,
12:
4
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
1
呼求祂的名!
2
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題說祂的名已被尊崇。
12:
5
你們要向耶和華歌頌,因祂所行的甚是超絕!但願這事傳遍全地!
12:
6
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
1
歡呼,因為以色列的聖者在你們中間乃為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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