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綱目 <上一章 下一章>
以賽亞書 第 十二 章

為耶和華所愛之子民享受的救恩 十二1~6
第 十二 章
12:1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阿,我要1讚美你。你雖曾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了我。
12:2 看哪,1神是我的拯救;我要信靠祂,並不懼怕;因為21耶和華是我的3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
12:3 所以你們必從1救恩之泉歡然取2水,
12:4 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1呼求祂的名!2將祂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題說祂的名已被尊崇。
12:5 你們要向耶和華歌頌,因祂所行的甚是超絕!但願這事傳遍全地!
12:6 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1歡呼,因為以色列的聖者在你們中間乃為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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