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談話記錄(一)-關於一般屬靈問題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一)

 

第三篇 談話記錄(一)-關於一般屬靈問題

  註:以下四篇為一九三四年七、八月間,倪弟兄與魏光禧弟兄之私人談話記錄。其中皆為零碎片段,並無主題。今依其內容性質分為:談話記錄(一),涉及一般屬靈問題;談話記錄(二),涉及解經問題;談話記錄(三),涉及教會的問題;談話記錄(四),涉及福州本地聚會並分裂問題。

  宇宙啟示神的榮耀,基督啟示神自己(七月二十五日)

  大自然只啟示神的榮耀,但基督啟示神自己-神在基督裡。(Nature only reveals God's glory, but Christ reveals God-God isin Christ.)宇宙萬物只能啟示神的榮耀,(詩十九1,羅一20,)只有基督才能啟示神的自己;神乃是在基督裡。

  談論有神的經歷(七月二十五日)

  我過去曾和一位大學生談論有神的事。這位學生說沒有神。我對他說,那你一定就是神。你知道沒有神,那你就是神。你知道沒有神,那你必定全地球都走過。上海沒有神,南京也許有神,所以你不只上海走過,南京也必定走過。南京沒有神,天津也許有神呢!所以你不只南京去過,天津也必定去過。中國沒有神,也許神在外國呢!所以你外國還得到過。神不在這裡,神也許在那裡呢!所以全世界你都得走過。或者神是躲在北極、南極,或是躲在森林、曠野,所以你必定南北二極也到過,曠野森林都走過;因為你都走過、看過,你才能夠說沒有神。或者神不住在地球上,而是住在月亮上,那麼你月亮上定規也去過。或者神住在別的星球上,或者神躲在太空中,所以別的星球、太空你也得去過︰所以你這個人,把宇宙都走過了,都去看過了,你才有資格說,沒有神。所以你就是神。

  不只這樣,今天上海沒有神,你怎麼知道昨天上海也沒有神呢?也許明天祂才到呢?今年沒有神,你怎麼知道去年沒有神呢?你怎麼知道明年也沒有神呢?不只,你怎麼知道今年沒有神,就一千年前也沒有神呢?所以你這個人必定是長生不老,又能知道未來的事情,且是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你必定是一個今天在天津,同時也在外國,從東到西,從北極到南極,無所不在的人。你已研究搜尋過所有的時間和空間,發覺沒有神。這樣,我不必去找別的了,閣下就是神!否則你就沒有資格說沒有神。

  新神學派的謬誤(七月二十五日)

  姜弟兄的岳父患病,因醫師診斷錯誤,所以醫了還是不見好。這正如今天的新神學派說,人要因作好得救。這乃是對人的本性缺乏認識的說法,他們不知道人的本相。聖經乃是說,人生來就是罪,(詩五一5,)人的本性乃是罪,犯罪是由人的內心發起的。

  召會的定義(七月二十八日)

  召會的定義是: All that is of Christ in all saints 。意即所有聖徒裡一切出於基督者。)

  恨神者得救(八月二日)

  英國有一個明星叫 Miss Christiana Fry ,她是大富人家之女,美貌財富俱全。有一次她穿著跳舞的美衣,在回家途中遇見一個傳道人,那傳道人對她說,你這樣作不好,你應當信主。她當時拒絕,回家以後,對神說,『神阿,我恨你,你所喜歡的,我討厭,你不喜歡的,我喜歡,你要賜給我恩典,我不要。』後來她又禱告說,『但是,神阿,求你給我所不要的,求你把我所沒有的給我。』後來她成為一個基督徒,寫了一本書叫 Christ Our Example 。這證明連恨神、拒絕神的人也能得救。

  認罪(八月二日)

  今天有許多人看認罪一事,大過主的寶血,好像罪的赦免乃是因人的認罪;宋尚節博士的工作就使人發生這種思想。人卻不能相信,罪得赦免是借主的寶血;就是人不認罪,只要相信寶血,主的血還是有能力赦免他。

  血如何洗罪(七月二十五日)

  血如何洗罪?罪人的罪在神面前產生罪案,人信主時一面名字記在生命冊上,另一面罪案在神面前塗抹了。人信主後,他的罪已經由神用主的血塗去了。請讀啟示錄二十章十二節、十五節,馬太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雖然聖經題到,名字可以從生命冊上塗去,(啟三5,出三十二32,詩六九28,)然而這種塗去並不是沉淪。因為信徒的名字已經記在生命冊上,就不可能塗去;只是犯罪時,在名字上塗上記號而已。

  在預表上,祭司殺牛羊在壇上,一面血流下祭壇,表明血洗淨我們的良心,另一面祭司還需要取血帶進至聖所裡,灑在施恩座上,神見這血,就滿意了。在至聖所裡,約櫃內的律法已被血遮蓋,表明神公義的要求已由血答應,因此,神如今可以赦免我們的罪。

  個人的罪與代表的罪(七月二十五日)

  代表(representative)的罪,與個人(personal)的罪不同。個人的罪是人在他個別的身份上所犯的罪,代表的罪是人在他所代表之身份上所犯的罪。如主人與僕人之間,男與女之間,不是個人問題,乃是代表問題。馬太福音所說,人逼你走一里,打你右臉,拿你裡衣等,按個人行為說,能容忍這些,已經可以算是不錯的了,但按代表來說,還是不夠。從代表來說,我們代表的身份乃是神的兒女,我們必須陪他走二里,讓他打右臉,並給他外衣,這樣才能代表神。因為神的愛如同日光雨水之於人,祂不會因人的咒罵而收回日光雨水。我們的天父如此,我們作祂的代表,也得如此。凡達不到這標準的,雖然可能沒有犯個人的罪,但卻犯了代表的罪。

  在家庭裡的見證(八月二日)

  神愛世人,是以國為單位;教會是以城為單位;人是以家為單位,如挪亞、亞伯拉罕、亞哈、可拉、呂底亞等,皆以家為單位。在家庭裡,家長(男)將來在審判時,主會問你對你的家如何。但對於女人,主只問她自己如何。男人是雙重的,必須按以弗所六章四節的作法。在普林斯頓(Princeton)大學有一個教授,他有幾個兒子,都不信主。有一個同事勸他說,要帶兒子信主。他就開始教訓他的兒子。但這幾個男孩畢業後還沒有信主。後來教授死了,孩子還是沒信主。但至終到他們年老時,都因著他們父親從前的教訓而得救。我看見像這樣的例子有幾十個之多。

  男人女人的地位(七月二十八日)

  在聖經裡,男人代表真理,是客觀的一面;女人代表經歷,是主觀的一面。男人在家中必須有權柄,並且負供應之責。

  與卡亭喬治談話(七月二十八日)

  我在英國時,去拜訪卡亭喬治(George Cutting),那時他年紀很大了,他與我談話半小時,其中所說最清楚的話是: Our Lord needs us and we need Him 。意思是『我們的主需要我們,我們也需要祂。』卡亭喬治所寫的『救知樂』一書,已經出版超過千萬冊,這本書是聖經之外,出版最多的一本書。

  時時活在神的同在中(七月二十五日)

  史百克(T. A. Sparks)說,許多人平常不活在神的同在中,到事情臨到時,才回到神面前。如果你平時多有學習,就可免去這樣複雜的手續。

  義人復活時算數(七月二十五日)

  有一次我和一位老年弟兄上街買東西,他先把款付清,然後對我說,『現在算數,比義人復活時算數更好。』我問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他回答說,因為將來的債還不只這麼多。今天的一元只是一元而已。將來還要算利息。

  世界著名之禱告的應驗(七月二十八日)

  一 有一次慕勒要到魁北克城去,他和人約好在星期六下午去。但由於霧大,停頓了二十四小時,慕勒在輪船上向船主交涉說,雖然起了大霧,仍須開船;我必須在星期六下午到達魁北克城。船主起先不肯,說,『你知不知道霧有多厚?』慕勒對他說,『不,我的眼睛不看霧的厚薄,我的眼睛只看活的神。』船主心想,這人不知是從那個瘋人院跑出來的。慕勒下艙禱告,對主說,『我已經對人說過何時講道,若沒有趕上,就失信於人。現在為要使船主知道你是神,你要使霧退去。』然後上到甲板上,對船主說,『請開船罷,霧正在退去。』立刻霧果然全退了。後來船主作見證說,他原以為慕勒有神經病,但親眼看見他所信的神如何聽他的禱告,就不得不信了。

  二 陝西鬧饑荒,有數信徒祈禱,結果有粟子由大風刮來,堆滿地上三四尺高。後來有一次聚會見證時,在綏遠以上的數百信徒說,有大風吹來,刮走粟子,一直吹到粟倉的地板都空了。空中出現黑色的大風,捲走粟子,吹往陝西方向去。

  禱告裡包括五件事:感謝、讚美、祈求、代禱、認罪。

  關於羅伯斯(七月二十八日)

  羅伯斯(Evan Roberts)先生常禱告說, Bend me low ,Lord 。『主阿,把我折倒;』也常禱告說, Bend the church low to save the world 。『折倒教會,以拯救世人。』這兩個禱告乃是他一生的禱告。這件事於一九一三至一九一四年,記載在『得勝報』(Overcomer)上。

  羅伯斯是一個沒有學問的礦工,最初他一個人在空曠的地方祈禱,後來人數漸漸增多。然後開始有復興會,在幾十處地方有聚會,會中雖然有小孩哭鬧等打岔的事,但聚會秩序卻不亂,因為神在那裡管理。有一個人名叫威廉(William),是報館採訪員,他去找羅伯斯。但沒有看見他。最後在一個地方看見他,那裡是學校,有許多小學生聚集禱告,那些學生看見威廉,就要他傳一篇信息,威廉大驚,他在各處都有講道,但不知道什麼是信息。然後兒童說,你還沒有得救。於是學生們請他禱告。當他跪下時,各個小孩在禱告裡包圍著他。後來,他找到羅伯斯就坐在聚會第四排。威廉過去與他同坐,羅伯斯許久不開聲,只改正一個人唱詩的事。後來威廉看見這種情景,自己就辭退報館的工作,從羅伯斯學習禱告。

  羅伯斯從十九歲到二十六歲是他的布道時期,以後生病,到今天還在生病,不能作事。他現在還活著,年約五十餘歲。有一位聖徒和他談話一二個小時,這位信徒後來說,我一生只見過他這樣一個沒有自覺的人。

  羅伯斯與賓路易師母同作『聖徒靈戰』(War On The Saints)一書。他乃是頭一個談論屬靈爭戰的人,在他以前沒有人知道以弗所六章屬靈爭戰的事。

  病得主醫治的經過(八月三十一日)

  我一共病了一百六十五天。最後一次算是最厲害,晚上不能睡,一直出汗。在病中許多的禱告都好像如飛而去,沒有一次能夠抓住主的話,信靠神的醫治。

  張光榮弟兄當時看到我痛苦的情形,就對我說,『我願意替你死。』我不許人拿藥給我吃。我說,『我不吃藥,死了神負責;你給我藥吃,如果我死了,你要負責。』

  直到最後一天,公安局衛生局的看護長,打電話給各親友說,請預備善後的事。於是有許多人來哭。就在那天我聽到由遠處有微聲傳來說,『倪柝聲,我醫治你!』然後我就叫人拿衣服鞋子,穿上以後,請人替我雇汽車。我乘汽車到余小姐的住所,余小姐以為是鬼魂。得醫治後,我自己能走下樓梯。我起來是在週五,到週六早上我就能補鞋,到主日就能講道一個多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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