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翰 二 書
主題:禁止有分於異端
壹 引言 1~3
一 在真實中為著真理而愛 1~2
第 一 章
1:1 作1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2夫人和她的兒女,就是我3真實所愛的;不單我愛,也是一切4認識5真理之人所愛的;
【注1】 使徒約翰和彼得一樣,也是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以前,當地召會的長老。(加二9,彼前五1注2。)根據歷史,約翰自放逐回來以後,就留在以弗所照顧亞西亞的眾召會。因此他也可能是在以弗所的召會的長老,本書信就是他在以弗所寫的。
【注2】 希臘文,kuria,可利亞,是kurios,可利歐斯(主,主人)的陰性形式。這字在此有不同的解釋,最可取的如下:指召會中一位相當特出的基督徒姊妹,就如彼前五13「同蒙揀選的」所指的。Kuria,可利亞,也許是她的名字,因為當時這是一個普通的名字。有些人說歷史告訴我們,她住在以弗所附近,她的姊妹(13)住在以弗所,那裡的召會就是由約翰照顧的。在她的所在地,有召會在她家裡聚會。
【注3】 原文與真理同字。照約翰對這辭的用法,特別是照他在福音書裡的用法,本辭在此是指啟示出來的神聖實際─三一神在子耶穌基督裡分賜到人裡面─成為人的真實與真誠,使人過一種與神聖之光相符的生活,(約三19~21,)並且按著神的所是,照神所尋找的敬拜神。(約四23~24。)這就是神的美德(羅三7,十五 8)成了我們的美德,藉此我們能愛眾信徒。(見約壹一6注6第七點。)活在三一神聖實際裡的使徒約翰,就是在這樣的真實中,愛他的受信者。
【注4】 指那些不僅因信基督是神而人者接受祂,且認識關於基督身位之真理的人。
【注5】 指福音的神聖實際,(見約壹一6注6,)特別是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所啟示關於基督的身位,就是基督是神而人者,兼有神位和人格,有神聖的性情和人的性情,為要在為人生活中彰顯神,並在人的肉體裡,用神聖的能力,為墮落的人類完成救贖,使祂可以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他們裡面,且把他們帶進與神生機的聯結裡。約翰二書與三書都強調這真理。二書警告忠信的信徒,不要接待那些不留於這真理(關於基督之教訓)中的人。三書鼓勵信徒要接待並幫助那些為這真理作工的人。
1:2 愛你們是1因2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注1】 使徒約翰在福音書和第一封書信裡,用他關於基督身位之啟示的修補職事,使信徒預防關於基督神性與人性的異端。因著這種預防的真理,他和一切認識這真理的人,都愛那些對這真理忠信的人。(1。)
【注2】 指1注5所解說的神聖實際。這神聖的實際,實際上就是三一神,現今住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二 在真理與愛中的恩典、憐憫與平安 3
1:3 恩典、憐憫、平安從父神,並從父的兒子耶穌基督,在1真理和愛中,必與2我們同在。
【注1】 真理是指福音的神聖實際(如1注5所解說的),特別是關於這位彰顯神,並完成神定旨之基督的身位;愛是指信徒藉著接受並認識真理,在彼此相愛裡的彰顯。這兩件事是本書信的基本結構。在真理和愛中,恩典、憐憫、平安必與我們同在。使徒基於信徒中間存有這兩件要緊的事,便用恩典、憐憫、平安問候並祝福他們。我們在真理中行事為人,(4,)並且彼此相愛,(5,)就必享受神聖的恩典、憐憫與平安。
【注2】 有些古卷作,你們。
貳 在真理與愛中的行事 4~6
一 在真理中 4
1:4 我看到你的兒女,有照著我們從父所受的1誡命,在2真理中行事為人的,就3大大歡樂。
【注1】 見約十三34注1。後文同。
【注2】 指神聖的實際,特別是關於基督的身位,如1注5所解說的。父命令我們要在這實際中,就是在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參太十七5,)這神聖事實的體認中行事為人,使我們照著父所願望的尊敬子。(約五23。)
【注3】 關於基督身位的真理,乃是約翰修補職事基本且中心的元素。他看到忠信信徒的兒女在真理中行事為人,就大大歡樂。(約參3~4。)
二 在愛中 5~6
1:5 夫人阿,我現在請求你,我們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誡命,乃是我們1從起初2就有的誡命。
【注1】 見約壹一1注2二段。
【注2】 指子所賜的誡命,要我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父命令我們要在真理中行事為人,以尊敬子;子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以彰顯祂。
1:6 我們要照祂的誡命行,這就是愛;你們要行在愛中,這就是誡命,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